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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8 10:58 信息来源:芷江公安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辅警力量,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严格选拔聘用,确保队伍素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勤务辅警11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和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85年12月7日至2003年12月7日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5.具有电脑基本操作技能,能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12月15日;

    2.报名地点:芷江公安局办公大楼510办公室;

    3.联系电话:0745-6836122 。

    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免冠近照等资料,如实填写《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欺骗隐瞒,否则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县公安局队伍管理中心、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公安局工作组负责,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与职位招聘人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和体能测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体能测评和考试
    1.体能测评。体能测试采取合格制,不占总分。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以参加考试。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考生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生综合成绩的40%。主要考察应聘者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具备胜任辅警岗位工作的能力。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笔试一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同时增加吸毒史检测,有吸毒史的不予聘用。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体检当天提出复检。复检原则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对体检、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出现空缺时,可以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资格复审、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报芷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七个工作日。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拟聘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各单位从事安保维稳、巡逻防控、信息采集等岗位辅助警务工作。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试用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辅警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工资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工会待遇。按规定配备服装。

    五、 相关事项
   (一)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通知等事项,在微信公众号“芷江公安”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要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公安局(0745-6836122)。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公安局工作组(0745-6836123)。

    附件1:《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和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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