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08 09:41 信息来源: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怀发改社会〔2026〕10号
怀化市城发港产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请求调整怀化市港产城一体化核心区域生态治理及绿色发展示范项目绿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可研的报告》及调整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2025年8月20日,我委以怀发改社会〔2025〕25号文件作出了《关于怀化市港产城一体化核心区域生态治理及绿色发展示范项目绿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现根据怀化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怀化市财政局资金来源审核意见、怀化市文旅广体局的评估论证、怀化市资规局的用地预审及你单位的申请,同意对该项目总投资规模进行调整。
二、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不变。将先期漏项的土地费用等纳入估算投资,总投资由20570.4万元调整为26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493.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818.21万元,预备费2188.07万元。
三、相关文件依据:怀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常务会议决议书、怀化市财政局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核意见、怀化市文旅广体局出具的项目评估论证、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用地预审回函。
四、项目编码不变:2508-431200-04-01-213499,原怀发改社会〔2025〕25号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