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06 09:58 信息来源: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舞水河生态护岸建设工程三期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怀发改投资〔2025〕22号
怀化市城发港产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批复舞水河生态护岸建设工程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保障全省旅发大会顺利举办,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内容,同意你单位实施舞水河生态护岸建设工程三期。项目代码:2505-431200-04-01-676398。⠼/span>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怀化中心城区西南方,系沿河路延伸段。总用地面积约22.24亩,项目总长463.70m,连接仙人桥沿河路和本业大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路幅宽度32m,其中车行道26m,双向6车道,两侧人行道各3m)、桥涵工程(其中包括一座5㗼/font>30m 预应力T梁桥跨越太平溪,桥梁西、东两侧均与太平溪现有沿溪道路立交)、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96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120.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798.86万元(包含征地拆迁费用2110.00 万元),预备费680.9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省预算内资金5000万元,财政资金4600万元。
四、相关文件依据:怀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该项目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怀化市财政局出具的《关于舞水河生态护岸建设工程三期项目资金来源审核意见的函》、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怀化市港产城一体化核心区域生态治理及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备案证明》。
五、该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对因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延误工期的,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须在规定的工期届满后1个月内向怀化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在项目竣工后1年内未完成结算造成项目超概的,对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追责问责。
六、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七、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招标限定及以上标准,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平台开展,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请严格控制项目投资,本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后将概算报我委进行审查批复。
十一、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