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19 14:05 信息来源:怀化市发改委
关于怀化市幼儿园湖天分园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怀化市幼儿园: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复怀化市幼儿园湖天分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新增城区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缓解城区公办学前教育学位紧张矛盾,根据市政府相关意见,同意你单位实施怀化市幼儿园湖天分园项目。项目编码:2104-431200-04-01-364926。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怀化市湖天组团锦园路西侧、湖天一色小区北侧,是怀化市幼儿园对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属房产(原湖天管委会办公楼)进行改扩建及装修装饰改造,用于创办怀化市幼儿园湖天分园,改扩建后项目总建筑面积1707.09平方米,其中改造原有建筑面积1455.28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251.81平方米(主要包括:两层室外走廊171.26平方米,门卫室13.58平方米,室外消防楼梯66.97平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90.67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
根据《怀化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怀政办发〔2017〕21号)第十八条之规定,该项目可以不报批概算,其建设投资按估算投资额进行控制。
四、相关文件依据: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市幼儿园湖天分园建设工作会议备忘录》、《研究处置原湖天管委会办公楼设施设备确保市幼儿园湖天分园顺利装修开园工作会议备忘录》,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怀化市幼儿园湖天分园改扩建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及《建筑面积复核意见表》,怀化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怀化市幼儿园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怀化市财政局出具的《怀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的通知》(怀财预〔2020〕34号)、《怀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的通知》(怀财预〔2020〕142号),以及市财政局结转市幼儿园2019年非税资金专项用于湖天分园建设的意见等。
五、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该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可以不进行招标。
七、该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国令第688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湖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湘办发〔2019〕13号)的规定执行。
该项目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办公用房或者违反规定在技术业务用房中设置办公用房。
该项目涉及信息化部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希接文后,积极落实设计、资金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实施。
请你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