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15 16:13 信息来源:
端午临近,又到了检验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节点。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成果,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2018年6月15日,怀化市财政局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市纪委《关于严明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怀纪发【2018】10号,重申纪律要求:
1、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得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不得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不得用公款购买和赠送土特产等节礼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报销、冲抵送礼费用;
2、严禁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等福利;
3、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得以虚假名义报销或其他经费渠道冲抵、转嫁吃喝费用,不得在单位食堂相互吃请或以商务接待为名宴请,不得接受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活动,不得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会上,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和平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要求:一是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全局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文件规定、遵守纪律要求,特别对服务对象的请吃、红包礼金等要高度警惕,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局机关纪委要将10号文件精神通过电子屏、微信群传达到每一个干部职工。二是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尽到分管领导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提醒责任,做到带头遵规守纪,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管好自己的“责任田”。三是落实好值班值守。要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既要过好节,又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同时,要高度重视节假日的安全问题,确保平安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