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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6 16:27 信息来源:怀化市财政局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将法治思维、理念贯穿工作始终,持之以恒推进财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积极作为,主动创新,以财政法治为目标,实现了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的信息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财政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

一是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局党组制定了《2024年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发言安排表》,把《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教材,《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作为中心组学习内容,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不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及时研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科学谋划、有效落实。三是保障经费。局机关每年安排10万元法治工作经费,确保法治财政建设顺利推进和落实。

(二)完善巩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一是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今年续聘湖南宪问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要立法、研究项目、涉法涉诉案件中的作用。强化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做到了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防范局机关运行的法律风险;二是全面推行《局内部管理事务合法性审查制度》。为防范局机关运作中的法律风险,局机关各科室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出台、合同签订及其他涉法事务决定前,由税政法规科指导局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目前已通过法律顾问审查工作委托单23份;局内部呈签会审117份;三是积极推行《局法治联络员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完善我局法治工作网络,局内部设立了33人的法治联络员队伍,形成全局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法治工作格局;四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怀化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发挥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副召集人作用,参加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调研,积极推动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把公平竞争审查嵌入财政政策制定流程,对市财政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把关,严格排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强化权力制约

一是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继续实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年共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投诉处理决定书7份,均经法制审核。继续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处罚决定在作出后七日内进行信息和文书公示;二是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市司法厅工作安排组织行政执法证考试与换证工作,市行政执法人员必持证上岗;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推动运用各种方式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在服务行为上注重规范,着力履行法制建设第一责任职责,秉持“依法、依规、依程序”的工作流程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制度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注重法制建设和规范,持续深化“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信息共享”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局部服务为全方位服务。

(四)加强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积极组织各项考试及宣传活动。组织全局处级领导和行政岗位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学率和考试合格率均达100%;充分利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密切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面向人民群众及市直单位(部门)重点宣传《预算法》《民法典》《政府采购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等,增强社会各界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预算法治意识;二是切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责任分工以及年度普法清单和任务清单落实。印发《怀化市财政局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2024年怀化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怀化市财政局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计划安排,明确要求各科室(单位)认真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督促科室(单位)结合日常执法和业务工作,切实抓好财政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着力增强社会各界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三是创新开展财政普法宣传活动。1月份,邀请专职律师对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开展“依法行政、推进政务诚信”专题讲座。2月份,开展普法进工会活动,让广大干部职工在欢度新春佳节的同时,深入了解和感受到法治的重要性。4月份,联合局会计和资产评估中心、采购中心携手《为民热线》走进太平桥佳惠华盛堂广场,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为民热线进社区 服务群众零距离”公益活动。5月份,组织干部职工赴戒毒所开展普法警示教育活动。6月份,与鹤城区财政局联合在贺家田村赶集处开展民法典及财政法规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前往鹤城区人民法院,旁听了一起职务犯罪的庭审活动。9月份,组织全局国家工作人员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12月份为开展好今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做好2024年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12月定为本局“财政普法宣传月”,聚焦财政工作实际,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财政法律法规等,展开宪法宣传、普法进支部、财政法治情景剧一系列创新性普法宣传活动。

二、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局虽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面临一些挑战。一是法治宣传教育亟待强化,部分干部法治理念理解不深,运用法治思维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规范化水平尚需提升,部分干部在法律法规理解与应用方面存在不足,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强化。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统筹谋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能力水平,为更好地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法治支撑。

(一)加强政治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法治队伍。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党建带队伍、抓业务,全面提高新形势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各种风险和矛盾的政治自觉。着眼于提升财政干部法律素养,利用好省、市、县各级培训,通过集中学习等方式提升政策法规研习能力,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理论基础和业务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治工作队伍。

(二)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决定,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法律水平,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健全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实行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加强法治宣传,营造全民学法懂法氛围。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教机制、拓展宣教载体、丰富宣教形式,有效延伸普法广度,提升整体普法工作水平,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