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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7:11 信息来源: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怀化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政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由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其中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报告在“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的“信息公开年报”专栏(http://www.huaihua.gov.cn/cgzfj/c108805/list.shtml)公布,并报送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供查阅。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楼B栋4层,邮编:418000,电话:237080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有关工作要求,围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一是主动公开情况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文件要求,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主动公开各类文件和通知公告,主要涉及是城市管理行政处罚部门预决算、人事分工方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依法依规按时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规范性。2023年度,我局通过网络平台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通过信件寄递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按时回复率均达到100%。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分配网站栏目保障任务,完善网站信息上稿、信息审核、信息发布、信息安全、信息更新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信息审核与发布严格落实“三审”制,继续推进网站信息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无文件泄密事件发生四是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政务公开年度要求,优化栏目设置,为公开信息提供平台和技术支撑。2023年,“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发布稿件280篇,开展在线访谈0次。五是监督保障情况。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分工及相关工作人员,从组织上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公开机制更加完善,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渠道运用不够广泛,主要以政府网站为主。

2024年,我局将继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并进一步拓展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城市管理相关信息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