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8 17:26 信息来源: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怀城执法发〔2023〕36号
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印发《2023 年度行政检查“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3 年度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0月16日
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 年度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湘政发〔2019〕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把“双随机、一公开”作为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来抓,确保持续、广泛、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完善“一单两库”。由局机关业务科室牵头、局属相关单位配合,依据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职责,梳理建立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行政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执法证资格取得情况和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动态调整行政检查人员名录库,未进入数据库人员不得参与行政检查活动,确保行政检查职权合法合规。
(二)认真制定检查方案。开展行政检查前要认真制定具体检查方案,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企扰民。对存在安全隐患大、市民投诉多、被行政处罚次数多等情况的监管对象,应增加检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在检查中采取书面、音像等方式做好记录,对容易产生争议的检查工作要做好全过程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检查后要及时督促整改检查中的问题,并注意保存检查相关台账资料。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现象需要予以行政处罚的,移交市城管执法支队立案查处。
三、行政检查的步骤及要求
(一)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通过摇号的方式从相应名录库中按抽查比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二)实施现场检查
1.表明来意。开展现场实地核查,行政检查人员应表明身份,当场出示执法证,说明检查依据、检查意图和检查流程,要求检查对象予以配合。
2.核验检查对象人员身份。行政检查人员应核验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等在场人员身份等证明材料。
3.开展现场核查。行政检查人员应按照明确的检查项目及要求,通过查阅材料、查看现场、询问当事人和知情人等方式进行核查。行政检查人员在核查过程中应依法做好调查取证和证据固定工作,无法提取材料原件的,应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在实施行政检查中,检查人员应通过拍照或音像记录等方式记录重要的执法过程,记录资料应按照规定归档保存。
4.填写核查记录。行政检查人员应根据现场核查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核查记录并签字确认。
(三)抽查结果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由检查组填写《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表》,明确存在问题及整改时限,要求被检查对象限期改正。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由各检查组填写《“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发现问题案件移送函》移送市城管执法支队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四)抽查公示。在完成检查工作后,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及时将检查结果在局官网、“信用中国(怀化)”网站、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平台上进行公示。
四、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是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行政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工作方案,认真开展随机抽查,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行政,主动服务。在开展行政检查工作中,检查人员要做到依法行政、廉洁执法,严禁任何违规行为发生。要增强服务意识,送法上门,做好法律宣传,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被检查对象解疑答惑。
(三)认真总结,提升能力。认真总结行政检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不断提高行政检查人员的工作能力。
附件:1.2023年度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的企业及个人开展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2.2023年度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环卫作业公司开展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3.2023年度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企业开展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4.2023年度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园林绿化企业开展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附件1:
2023年度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的企业及个人开展行政检查
工作计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 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湘政发〔2019 〕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对办理了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企业及个人不定期开展行政检查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人员
局市政设施管理科、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二、检查对象
城区范围内办理了挖掘城市道路施工审批的相关企业及个人。
三、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四、检查内容
1.对挖掘城市道路施工审批后监督检查;
2.施工单位是否在挖掘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并公示施工日期,注明开工、竣工日期;
3.审批期满后是否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
五、工作要求
请各企业及个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行政检查通知书的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备查。开展现场随机抽查工作时,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将严格按照要求将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附件2:
2023年度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环卫作业公司开展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 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湘政发〔2019 〕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环卫行业实际情况,我局将组织对环卫作业公司开展行政检查,特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人员
局公用事业管理科、市城市管理事务中心
二、检查对象
城区范围内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
三、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四、检查内容
1.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办理情况;
2.是否具有固定办公、车辆停放场所;
3.是否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保证设施、设备运行良好;
4.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演练,配备相应安全设施,保证安全生产工作需要;
5.是否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工作要求
请各企业及个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行政检查通知书的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备查。开展现场随机抽查工作时,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将严格按照要求将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附件3:
2023年度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企业开展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 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湘政发〔2019 〕1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将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企业开展行政检查,特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人员
局公用事业管理科、市城市管理事务中心
二、检查对象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企业。
三、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四、检查内容
1.是否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设置规范;
3.设施是否设置完好;
4.是否按期进行安全维护和安全检查。
五、工作要求
请各企业及个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行政检查通知书的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备查。开展现场随机抽查工作时,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将严格按照要求将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附件4:
2023年度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园林绿化企业开展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 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湘政发〔2019 〕1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将对涉及园林绿化有关事项开展行政检查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人员
局园林绿化管理科、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二、检查对象
城区范围内申请了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和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等事项审批的企事业单位。
三、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四、检查内容
1.申请了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事项的检查;
2.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后是否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五、工作要求
请各企业及个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行政检查通知书的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备查。开展现场随机抽查工作时,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将严格按照要求将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