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7 15:59 信息来源:掌上怀化
案例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支队成功调处辰溪县罗某农药店销售不合格化肥损害果农利益赔偿典型案例
投诉人张先生于2022年1月9日从辰溪县罗某农药店购买了33袋外包装标注为“山东潍坊丹利特肥业有限公司生产,总养分≥45.0%”的复合肥料,在给自家的冰糖橙树使用后,出现了大面积的黄叶现象,冰糖橙果树当年无法挂果,且几年内都会减产,与店家多次协商赔偿无果,望市场监管部门帮助维权。接到投诉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了基本情况,并对该批复合肥料进行了抽样,检验结果为不合格。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双方当事人知晓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经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成如下协议:经销商退还张先生购买肥料的货款5430元,并一次性补偿其果树损失费、误工费等20000元。同时,该局执法支队对罗某违法行为另行立案查处。
案例2:直属二局成功调处房地产开发商擅自收取不动产证代办费退款典型案例
投诉人李先生是河西某小区业主,购房时置业计划书上写明“缴纳不动产证代办费1580每户”,开发商在业主买房时收取了房产证代办费1580元,投诉人认为开发商不能收取该费用,故投诉开发商和置业顾问。2021年12月20日接到投诉后,直属二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实情况,并联系投诉人李先生进行面对面沟通。经核实,该开发商共收某小区不动产证代办费50余户,每户收取1580元,开发商负责人表示,代办不动产证采取的是自愿原则,并未进行强迫,如业主需要自己办理,开发商可以提供办理证件的一切相关资料和证明,不收取任何费用。经过组织开发商负责人、投诉人李先生及业主代表多轮现场调解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商于2022年1月5日全部退回了该小区50余户多收取的费用,为该小区业主挽回经济损失7万余元,深受广大业主好评。
案例3:通道市场监管局成功调处销售木门以劣代优欺诈消费者赔偿典型案例
2022年3月1日,陈先生在通道某门店购一原木门,要求为美国红橡原木漆门(该门单价为5650元),门的品牌为“冠湘”牌。在安装后,发现门质量低劣,不是“冠湘”牌原木门。经询问店家,店家也承认安装的木门不是“冠湘”牌原木门。通道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接到投诉后,立即指派经营者所在辖区双江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调查,经查:陈先生家安装的木门没有品牌标识,不是陈先生与店家约定的“冠湘”牌原木门。经该局工作人员调解,2022年6月2日双方达成协议:一是被申诉方退还已收取的约定木门款5650元给申诉方,将木门撤回;二是被申诉方赔偿申诉方6700元;金额合计12350元。
案例4:鹤城区市场监管局成功调处苹果手机售后质量问题退款典型案例
2022年1月19日,消费者翟某来鹤城区市监局投诉,他于2021年12月3日在人民南路某科技有限公司某营业员手中购买的iPhone13pro,几日后产生卡顿,交给营业员发往总部检测,他跟营业员表示只接受换新不接受拆机或维修,可是未经他同意已进行拆机,他要求全额退款。接到投诉后,该局消保股执法人员联系双方确定现场调解,经核实有关争议事实证据和法律法规宣传解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湖南省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消费者将商品退还给商家,经销商给消费者退还货款7100元。
案例5:洪江区消委成功调处某消费者购买美容养生会所预付卡退费典型案例
2022年10月8日,洪江区消委接到某消费者投诉,称其于2019年12月在某美容养生会所开了一张4800元的美容卡,可以做48次美容,但到2022年10月份为止只做了14次。现因老板将店铺转给了其他人,投诉人不愿意在这家会所继续做美容项目,希望该美容养生会所的老板退款,多次与老板沟通无果,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并帮助其维权。洪江区消委工作人员受理了该投诉,经核实,投诉人实际充卡3480元,已做美容14次,并且未约定48次美容项目使用时间。因疫情原因,原经营者无法来到现场进行协调,经过执法人员多次电话沟通、调解,最终原经营者同意退还投诉人19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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