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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17 19:40 信息来源: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2月16日,怀化市市场监管局迎林长制工作考核汇报会在局三楼会议室举行。局党组书记、局长罗一航向市考核组汇报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考核组对市场监管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站位高、责任清、配合紧、措施实、成效好。

一年来,怀化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抓牢、抓实、抓细各项工作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相关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怀化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局林长制工作。制定出台了《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户外LED屏、宣传手册、宣传展板等形式,发布长江禁捕、不食野生动物公益广告,科普野生动物保护、健康饮食的相关知识,广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意义和滥食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增强经营者法律意识,引导消费者保护意识,自觉拒绝食用野生动物。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印发有关野生动物科普宣传、健康饮食的通告(公告)等各类资料53000多份,发布公益广告32525条次。

加强重点监管。一是加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监管。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和指导市场开办单位、网络交易平台落实野生动物交易管理责任,依法清理整顿野生动物交易、食用、经营利用场所和单位,依法查处非法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一年来,共检查经营场所15055个次,其中农(集)贸市场6989个次,商场、超市8066个次;检查经营户30208个次,其中市场内经营者15055个次,餐饮店15153个次。二是加强违法野生动物交易广告监测。采取路段巡查、网络监测等手段,对涉及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或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发布广告等行为进行检测,严禁在广告中出现“野味”及野生动物名字等内容。加强对电视、广播、报刊、印刷品、户外广告和网络等各类广告媒介的监测,依法查处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以及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监测电商平台(网站)112个次,网络经营户205户,督促网店和自办交易平台下架存在问题的相关商品。三是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监管。将禁止经营食用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纳入监管重点,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餐饮单位37809家次,发现未落实进货查验要求的餐饮单位431家次,查处无合法来源的水产品84公斤,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31份,组织餐饮单位签订《餐饮经营单位不做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野生渔获物菜品公开承诺书》2310家次。

加强品牌培育。探索建立加强林产品品牌建设的有效手段,完善品牌培育激励机制。加大对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产品、马德里国际商标、专利挖掘跃升的帮扶力度,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目前,辰溪金银花、靖州茯苓、新晃龙脑樟已经成功申报地理标志产品。

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林业、公安、森林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城区中心市场、太平桥市场、迎丰市场开展现场执法,现场巡查活禽交易区、宰杀区、腊制品经营户53户,未发现有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积极参加市级林长制巡林工作,参加由市政协组织的芷江萝卜田乡新店村、晓坪乡小冲村调研乡村振兴工作、林长制巡林工作,共同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宣传与应急反应科 食品流通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