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08 11:31 信息来源: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17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
近期,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辖区内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2大类217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2批次(见附件2),发现的问题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标、农药残留及理化指标不达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麻阳江口墟镇金桥商业广场(个体工商户)生产销售的绿豆饼(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沅陵县七甲坪佳佳超市生产销售的麻辣条(糕点),柠檬黄、日落黄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沅陵县蚕忙超市生产销售的手剥笋(山椒味)(蔬菜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中方县梁氏鲜果店生产销售的香蕉(食用农产品),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新晃分公司生产销售的线椒(食用农产品),呋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新晃县锦云商场中山店生产销售的青椒(食用农产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新晃优果园水果店生产销售的香蕉(食用农产品),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龙眼(食用农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新晃龙记水饺店生产销售的碱面(粮食加工品),柠檬黄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鹤城区兰姐商行生产销售的碱面(粮食加工品),柠檬黄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鹤城区中心市场周元保(个体工商户)生产销售的老姜(食用农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怀化分公司市民广场店生产销售的螺丝椒(食用农产品),呋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麻阳县、沅陵县、中方县、新晃县、鹤城区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合格食品信息表
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信息表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而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仅是针对该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结果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改,可整版转载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