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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全市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16:08 信息来源: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着力构建宽松便捷、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不断释放“放管服”改革红利,促进我市市场主体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现将2021年全市市场主体统计分析报告如下:

一、全市市场主体基本情况

(一)从市场主体属性看

1.全市期末实有市场主体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怀化市实有市场主体总数302201户,资本总额3709.32亿元。其中,实有企业59358户[其中内资企业59022户(含农民专业合作社9192户),外资企业336户]、个体工商户242843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资本总额分别为3456.14亿元、253.18亿元。具体占比情况见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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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期末各类市场主体实有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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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期末各类市场主体资本总额比例

根据统计,2021年,我市的内资(非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占市场主体总量的1.84%、14.64%、0.11%、80.37%、3.04%(见图1),从数据上看,个体工商户与私营企业仍然是我市主要的市场主体类型。

2.全市市场主体新登记情况

2021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39396户,同比减少2.15%,注册资本合计434.48亿元,同比减少30.04%。其中:内资(非私营)企业724户,同比增长41.96%,注册资本110.38亿元,同比增长106.39%;私营企业8511户,同比增长10.66%,注册资本267.50亿元,同比减少0.38%;农民专业合作社580户,同比增长2.23%,出资总额11.59亿元,同比减少1.02%;外资企业48户,同比增长152.63%,注册资本4.38亿元,同比减少98.20%;个体工商户29533户,同比减少6.17%,资金数额40.63亿元,同比减少7.59%。

(表1)2021年全市市场主体登记基本情况统计

项目

单位

2021年新登记

2020年新登记

同比(±%)

市场主体总数

39396

40263

-2.15

企业

内资

内资企业(非私营)

户数

724

510

41.96

注册资本

亿元

110.38

53.48

106.39

私营

企业

户数

8511

7691

10.66

注册资本

亿元

267.50

268.53

0.38

农民专业

合作社

户数

580

567

2.29

注册资本

亿元

11.59

11.71

-1.02

外资

户数

48

19

152.63

注册资本

亿元

4.38

243.39

-98.20

个体

工商户

户数

29533

31475

-6.17

资金数额

亿元

40.63

43.97

-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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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021年全市内资市场主体新登记户数同比增长图(单位: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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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021年全市内资市场主体新登记注册资本同比增长图(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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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021年全市外资市场主体新登记户数、注册资本同比增长图(单位:户/亿元)

3.全市市场主体注销情况

2021年1-12月,全市市场主体累计注销19264户,同比增长31.90%。其中企业注销4952户,占比25.71%,同比增长74.49%;个体户注销总量达14312户,占比74.29%,同比增长21.63%;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338户,占比1.75%,同比增长39.67%。个体户简易的准入与退出机制及低门槛的特性助力市场活力高效循环利用,市场主体注销数量和增幅的提升反映了市场退出机制畅通,注销效率提高,新陈代谢加快。具体情况见表2:

市场主体

2021年

注销数量(户)

2020年

注销数量(户)

同比

(±%)

占比

(±%)

企业

4925

2817

74.49

25.71

个体工商户

14312

11767

21.63

74.29

农民专业合作社

338

242

39.67

1.75

合计

19264

14605

31.90

——

(表2)全市市场主体注销情况

(二)从全市市场主体发展特点看

1.新登记市场主体注册资本情况

2021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39396户,注册资本合计434.48亿元,同比减少30.04%。自2014年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调整为“认缴登记制”之后,社会上出现了大量注册资本巨大、实缴能力不足的公司,很关键的原因之一就是很多投资者认为,在完全认缴制下“认缴不实缴”等于“认而不缴”、“可以不缴”。事实上认缴制下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只是暂缓缴纳,而不是永久免除,在公司经营发生了重大变化时,公司包括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股东缴纳出资,以用于清偿公司债务。注册资本越大,承担的风险以及责任就越大,而且公司注册资本多少,还得参考所在行业资质要求。随着投资者法律意识的增强,近年来出现了较多注册资本减资登记以及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减少的情况。

2.各县市区新登记市场主体情况

从各县市区分布看,新登记市场主体全市出现了7增8减的分布格局,增长较快的前三位是高新区、洪江市、靖州县,分别是154.20%,13.02%,10.39%,新登记户数最多的主要集中在鹤城区、溆浦县、中方县。

(表3)2021年各县市区新登记市场主体分布情况

区域

2021年市场主体总数(户)

2020年市场主体总数(户)

同比(±%)

同比增速

排名

市本级

1541

1348

14.32

——

高新区分局

938

369

154.20

1

鹤城区

7413

6784

9.27

4

经开区分局

1654

1632

1.35

6

洪江区

420

418

0.48

7

中方县

3202

4713

-32.06

15

沅陵县

2778

2732

1.68

5

辰溪县

2155

2367

-8.96

12

溆浦县

4491

4698

-4.41

9

会同县

1713

2127

-19.46

14

麻阳县

2537

2716

-6.59

10

新晃县

1412

1548

-8.79

11

芷江县

2091

2165

-3.42

8

靖州县

2613

2367

10.39

3

通道县

1557

1730

-10.00

13

洪江市

2881

2549

13.02

2

3.市场主体行业发展情况

从经营范围看,第三产业仍占据主导地位,行业分布集中。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第一、二、三产业市场主体总量分别为19052户、24677户、258472户,占比为6.30%、8.17%、85.53%,总体增长趋于稳定,第三产业占主体地位,第三产业的发展壮大,为全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就业奠定了坚实基础,产业主体结构进一步优化。具体情况见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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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2021年全市市场主体产业分布情况

从全市各类市场主体行业分布情况看,批发零售业数量仍居首位,该行业市场主体162231户,占总户数的53.68 %;第二位是住宿和餐饮业,该行业市场主体37252户,占总户数的12.33 %;第三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该行业市场主体 28505户,占总户数的9.43%。具体情况见图7:

(图7)2021年全市市场主体行业分布情况

4.“三大高地”相关市场主体分布及增长情况

(1)截至12月底,我市共有制造业相关市场主体14746户, 同比增加1762户,增长13.71%,居前三位的分别为会同(1567户)、溆浦(1515户)、洪江市(1279户)(见表4)。

(表4)2021年各县市区实有制造业数量分布情况

区域

截至2021年底市场主体总数(户)

截至2020年底市场主体总数(户)

同比(±%)

同比增速

排名

市本级

472

426

10.80

——

高新区分局

165

120

37.50

1

鹤城区

1261

1148

9.84

12

经开区分局

373

302

23.51

2

洪江区

233

222

4.95

15

中方县

1183

1013

16.78

7

沅陵县

1308

1183

10.57

11

辰溪县

942

833

13.09

8

溆浦县

1515

1234

22.77

3

会同县

1567

1427

9.81

13

麻阳县

570

478

19.25

4

新晃县

724

652

11.04

9

芷江县

1139

1028

10.80

10

靖州县

1250

1070

16.82

6

通道县

765

646

18.42

5

洪江市

1279

1202

6.41

14

(2)截至12月底,我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市场主体2291户,同比增加540户,增长30.84%,居前三位的分别为鹤城区(415户)、高新区(167户)、溆浦(155户)(见表5)。

(表5)2021年各县市区实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数量分布情况

区域

截至2021年底市场主体总数(户)

截至2020年底市场主体总数(户)

同比(±%)

同比增速

排名

市本级

424

421

0.71

——

高新区分局

167

75

122.67

1

鹤城区

415

293

41.64

4

经开区分局

143

102

40.20

5

洪江区

16

13

23.08

12

中方县

116

84

38.10

8

沅陵县

97

75

29.33

10

辰溪县

100

75

33.33

9

溆浦县

155

112

38.39

7

会同县

68

58

17.24

14

麻阳县

66

52

26.92

11

新晃县

65

45

44.44

3

芷江县

118

97

21.65

13

靖州县

137

120

14.17

15

通道县

68

49

38.78

6

洪江市

136

80

70.00

2

二、全市市场主体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怀化与省内较发达地区相比,与发展要求相比仍然不够,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营商环境有待改善。当前,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所做的努力,仍与市场的需求、企业的诉求和群众的期盼有所差距。比如 “证照分离”“一网通办”需进一步细化配套;减收让利、优惠鼓励、少管放活及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有待深化;建立全生命周期、全领域覆盖的监管机制还需要积极探索;不正当市场竞争现象,人才匮乏、企业招工难留工难现象仍然存在。

(二)市场主体结构亟待优化。我市注册登记的302201户市场主体中,企业59358户、个体工商户242843户,分别占 19.64%、80.36%,其中企业占市场主体比例与 31.45%的全国平均水平相比,相差11.81 个百分点;从我市市场主体的产业分布看,从事传统第三产业的批发和零售业户数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53.68%,而且多为个体工商户。“三大高地”(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相关市场主体虽然持续快速增长,但在全市市场主体中所占比重分别为4.88%、0.76%,占比偏低,市场主体产业结构仍不够合理。

(三)助企纾困力度亟需加强。2021年,我市共注销市场主体19264户,同比增长31.90%,其中注销个体工商户 14312户,占注销总数的74.29%。一方面是因为市场监管等部门推行注销便利化、加严信用监管,加快了“僵尸企业”的市场出清,另一方面受疫情防控、经济下行、互联网经济等多重因素影响,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困难,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比例高,“出生”(办照)容易“生存”(经营)难成为普遍现象,民众创业热情不高。

三、促进我市市场主体发展的建议

下一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应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保市场主体总量规模、提市场主体内生实力、优市场主体发展环境”为目标,发挥区位和交通优势,大力激发经济主体活力,着力打造我市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建设“三城一区”,推动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建议如下:

(一)聚焦政策支持 纾困惠企稳存量。要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实施为重大契机,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开展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行动,推动各县市区、各领域市场主体“双量”跃升;要入企帮扶,宣讲政策,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让市场主体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的执法方式,多引导多培育,边发展边规范,寓监管于保市场主体之中;针对“准入不准营”“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形成普惠金融、财政直达、减税降费等组合式扶持措施,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生命力、活跃度和贡献率。

(二)聚焦深化改革 简政放权促增量。进一步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降低准入门槛,推动“证照分离”“照后减证”和极简审批,落实“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一网注销”,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行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做到“网上办、不见面”。推动行政审批服务提速增效,推广电子证照跨层级、跨领域、多场景应用,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让线上更有温度,线下更有速度,让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三)聚焦营商环境 优化服务蓄能量。对标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国内、省内先进标准,学习借鉴先进做法,补齐弱项短板,全力攻坚,努力争先进位。加强窗口建设,增强窗口人员力量,加大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着力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和效能;创新多层次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和信用监管机制的建立和运用,打造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新格局;开展专项稽查执法行动,清查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同时抓好教育、医疗、水电气、电子商务等民生领域价费监管;指导拓展融资方式,积极开展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股权出资、股权出质登记行政指导,认真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指导市场主体利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抵押进行融资;扶持资金担保、投资、财务管理等中介机构发展,加快建设怀化产权(股权)交易市场,发展小额贷款、私募基金等多类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搭建银企对接的平台,跟踪帮扶其融资,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方便快捷的融资服务环境。

(四)聚焦转型升级 激发动力提质量。围绕“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健全人才培育机制、加强数字智治等举措,扶持小微企业成长,推动市场主体升级。聚焦怀化国际陆港建设,依托“互联网+”“5G+新基建”,依托佳惠物流、怀仁健康大产业等龙头企业,以及武陵山国际商贸物流城项目、高铁新城片区的开发、怀化高新区各项目的开发建设,促进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生态科技农业等新型产业带动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培育新的市场主体;运用企业登记、商标注册、产品质量体系认证、绿色食品认证等职能,充分发挥怀化商标受理中心和质押中心、怀化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作用,着力打造集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风险评估等“一站式”服务平台,扶企强企,助推制造业升级提档;多渠道引导企业更多地进入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提升怀化国家广告产业园区、武陵山大学创客社区、武陵山外向型经济孵化园、怀化大学生孵化创业园、怀化市互联网创客空间等平台功能,使其成为新兴市场主体的重要承载体,鼓励、支持、引导“众创空间”“小微产业园”“特色小镇”等多种孵化器发展,打造市场主体集聚发展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