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24 09:45 信息来源: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决定经济开发区五环工程机械经销部涉嫌销售侵犯“长城”注册商标专有权的润滑油案一案公开举行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6年8月27日9:30分开始。
二、地点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楼三楼会议室(鹤城区锦溪北路220号)
三、听证内容
经济开发区五环工程机械经销部涉嫌销售侵犯“长城”注册商标专有权的润滑油案一案听证。
四、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人员以及旁听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入场。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听证参加人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退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有意旁听者,请于8月26日17:00前致电(请上班时间致电: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因旁听席有限,满额后将不再接受登记,请予以理解。
联系人:陈声友 电话:18692562218
特此公告。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