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亿龙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

怀化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huihua.gov.cn 作者:向湘龙 来源:怀化日报 更新时间:2008-08-28

  8月27日,市委书记李亿龙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时强调,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公正,促进和谐,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善美,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石希欣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随同调研。

  在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情况汇报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发言后,李亿龙对市中级法院今年以来在观念更新、服务经济、规范管理、审判质效、队伍建设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全市各级法院为维护怀化正常经济秩序、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的贡献。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法院工作,李亿龙要求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

  一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政治优势。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法院工作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坚持党的领导是统一和一致的,而不是对立和矛盾的。独立行使审判权不是脱离党的领导,而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各级法院要坚定不移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党对政法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主动向党委报告工作,争取党委对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领导和支持。

  二要正确处理好执法为民与公正司法的关系。人民法院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公正是司法的灵魂。法官执法时,必须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将公正司法摆在首位,维护法律尊严,保证公平正义,严格要求自己,杜绝徇私枉法。每起案件的审判都要做到公平公正,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人民给予我们的俸禄,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三要正确处理好发挥审判职能与服务发展大局的关系。法院作为执法部门,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就是要为大局服务,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只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去定位和思考,才能实现法院的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全市法官要进一步通晓大局、熟悉经济,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之中,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以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重点,依法为怀化发展大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四要正确处理好铁面司法与有情操作的关系。铁面司法与有情操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既要维护法律尊严,严肃执法,铁面无私;又要坚持以人为本,提供热情、优质的执法服务。在执法过程中,对老百姓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解释工作,让群众学到法律知识,增进法官与群众之间的感情,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减少涉法涉诉案件的上访,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五要正确处理好外树形象与内强素质的关系。只有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才能提升司法的公信力,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因此,要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法官认识和把握全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培育一支“站得正、讲得清、判得明”的高素质法官队伍,树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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