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泰格林纸集团怀化40万吨纸浆厂原材料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怀化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huihua.gov.cn 作者: 来源:市政府办 更新时间:2008-07-10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泰格林纸集团怀化40万吨纸浆厂原材料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自泰格林纸集团怀化40万吨纸浆厂开展原材料收购以来,各地采取了有力措施,收到了较好效果。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加强资源林政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怀政办发〔2007〕17号文件第四条中对外省、市木材各边境木材检查站或林业站要认真核实,凭《外省、市木材核实证明》运输至怀化40万吨纸浆厂、第五条中对无证运输入厂的市内木材(条木)按每立方米80元标准补收育林基金,对外省、市无证运输入厂的木材(条木)按每立方米20元标准补收育林基金的规定不再执行,今后有关执法单位对运输无证木材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

 

 

○○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林业 管理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怀化军分区

        政治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委。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6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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