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
关于岳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岳安同志任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正处级),免去其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米贤松同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正坤同志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宁效洪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杨一平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谌启业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免去其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市信访局副局长(兼)职务;
杨红军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排第一),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工交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林安凤同志任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主任(正处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复林同志市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易小青同志任市档案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易楚斌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书华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佘湘群同志任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蒲辅成同志任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眉君同志任市经济委员会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向晓云同志任市煤炭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张建湘、尹建光、刘运祥同志任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旷蓉晖同志任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总工程师(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陈为同志任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百龙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谭正富同志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卿元红同志任市公路管理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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