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文明、欠卫生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要注意了,从6月中旬起,城区将加大对不良行为的处罚力度。为了让所有门店和广大市民更清楚地了解相关内容,从5月29日起,怀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安排6辆宣传车上街巡回宣传,并抽调52名卫生监督员分四组,在市区主次干道进店入户,再次向门店及行人集中宣传《“门前三包”工作方案》。据悉,本次宣传将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持续到6月10日,宣传过后,对违反“门前三包”的行为,将依据《怀化市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给予相应的处罚。
自4月底“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以来,大部分门店的责任意识有所增强,市容市貌有所改观,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种种不文明行为依旧突出。此次宣传对“门前三包”的责任内容、责任要求、检查评比及违反行为的处罚均作出了明确规定。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在市区沿途燃放鞭炮、抛散冥纸的,擅自在市区散发广告、宣传品,影响市容的行为,除责令其纠正、采取补救措施外,并可处5元以上100以下的罚款;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可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随意倾倒、抛散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擅自关闭、闲置或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焚烧树叶、枯枝、秸杆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5元以上10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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