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怀化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huihua.gov.cn 作者:罗德发 来源:怀化日报 更新时间:2008-05-14

    从5月1日起,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店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同时,对应标注而未标注“运动员慎用”警示语的药品,一律下架停止销售。这是记者从5月7日召开的怀化市兴奋剂专项整治工作暨药品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按照要求,县级以上城区二级药品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应配备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或主管药师(含主管中药师)技术职称,且具有一年以上药品经营工作经验;县以下二级药品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应配备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医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等;县级城区二级零售企业经营场地不少于60平方米,城区三级零售企业经营场地不少于80平方米;市级城区零售企业经营场地不少于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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