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应急办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几点要求
为贯彻落实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科学编制好各类应急预案,现将预案编制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编制要求 突发公共事件预案的编制要体现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科学性 编制预案的过程实际上是对于科学规律的认识过程,深刻总结经验教训来进一步认识规律的过程,也是把科学理性的认识落实到具体实在可操作的制度、机制设计和对策安排上的过程。预案编制科学性要注意把握四个方面: (1)注意发挥专家的作用。在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吸收研究人员,特别是基层人员和实践兼具的专业人员的意见。 (2)适当做一些符合事件发生发展规律的假定和设想,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3)注意案例分析,通过对本地、本部门内过去的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反思,同时借鉴国内外的各种案例的经验教训,从而使预案进一步科学、合理。 2、操作性 操作性是预案的生命,也是基本要求。一般而言,预案要在三个方面提出明确的、可操作的规定和措施。 (1)明确“干什么”。明确在事件的预防、发生、应对等各个时期、各个环节,应该做什么。特别是对于事件发生后各个主体最初的反应行动尽可能给出明确的界定。 (2)明确“由谁干”。要尽可能把各个环节、时段的应对工作和要求都落实到具体的主体上,明确各主体的职责。预案制订过程中要加强协调,使各个方面形成共识,明确自己的职责。 (3)明确“怎么干”。要明确各个应对主体工作的时间、空间上的关系。要突出应急的特点,注意把握常规工作与应急处置的不同要求,明确应急状态下的规定。 3、针对性 预案的编制要具有针对性、适应性,要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出发。主要要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1)重点预案的选择要针对本地、本部门多发的事件,突出重点,形成一个科学、实用的预案体系。 (2)预案的各种设计要针对工作的薄弱环节,要注意符合本地的地域文化,包括群众的风俗习惯、地理环境、民风等基本状况。 (3)编制预案前要相应做一些调研摸底工作,明确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措施。 4、系统性 预案是一个体系,每一个预案都是整个预案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要相互补充,相互衔接。重点要注意两个方面: (1)把握好预案的定位,注意特色和操作性,注意相互补充。 (2)既要从实际出发设置,又要注意上下左右的呼应和衔接。主要包括框架结构上大体对应、组织体系上大体一致、工作机制和政策规定(包括工作程序、制度和规定)大体衔接。 二、编制范围、职责和印发程序1、全市性的总体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市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具体负责)组织专门工作班子负责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预案编制修订过程中,要认真对照着总体应急预案,借鉴外市(州)总体预案,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按程序报送市政府领导审发,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报省政府备案。2、市各类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为应对某一类突发公共事件而制订的应急预案,大体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市专项应急预案由负责该项工作的市直和中央、省在怀有关单位组织起草,在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对照国家、省专项应急预案,借鉴外市(州)同类型预案,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经主办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后,正式上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具体负责)对主办部门(单位)报送的市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审核后,按程序报送市政府领导审发。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由主办部门(单位)负责解释。市专项应急预案根据情况变化适时修订,程序要求同上。3、市部门应急预案 市部门应急预案是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市总体应急预案、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和修改由市直和中央、省在怀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编制(修订)过程中,要认真对照国家、省部门应急预案,借鉴外市(州)同类型预案,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经主办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后,正式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具体负责)对主办部门(单位)报送的部门应急预案要认真进行审核,完毕后按程序报送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发。由主办部门(单位)印发(注明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负责解释,报市政府备案。4、重点企事业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由有关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由市安监局审核批准,报市应急办备案。 5、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 举办较大规模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文化体育等活动,由主办单位负责制订应急预案,举办前3天报市应急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