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事厅湘人发[2007]33号文件精神,我市将面向社会考试录用一批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计划
今年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工125名,其中,县(市)107名,市直单位4名,省垂直管理单位14名。具体计划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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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计 划 |
单 位 |
计 划 |
单 位 |
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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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 |
15 |
洪江市 |
8 |
市国库集中支付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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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县 |
30 |
会同县 |
8 |
省垂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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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县 |
4 |
通道县 |
28 |
地方税务局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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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 |
14 |
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
2 |
合计 |
125 |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全市统一定于2007年3月6日—9日。
2、报名地点:报考市直单和省垂管单位的,到怀化人才大厦(市博物馆旁香洲路,过香洲桥前进200米)报名点报名;报考县(市)机关的,到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
3、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有关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3张,并按规定标准交纳报名考务费(对特困家庭的考生,属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属农村家庭的凭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可减免费用)。
5、各具体招考职位及其报考资格条件以当地《招考简章》为准。
三、考试与体检
1、招考职位分为A、B两类,笔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两科。A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50%的比例合成;B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申论占40%的比例合成。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07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定于2007年4月7日,上午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考申论。笔试考点全市统一设在怀化。
3、B类职位的考试,如招考单位要求组织专业知识考试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面试前组织专业知识考试。专业知识成绩作为面试成绩的一部分,并按专业知识占30%、面试成绩占70%合成面试总成绩。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法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组织了专业知识考试的,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5、一般职位的体检工作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性)>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实施。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按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湘人发[2001]158号)实施。其中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
四、其他事项
1、报考市直和省垂管单位的详细事宜,请见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制的《招考简章》,或在市人事局“湖南西部人才网”(网址:www.xbrcsc.com)上查询。报考县(市)机关的详细事宜,请见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印制的《招考简章》。
2、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省、市有关问和当地《招考简章》为准。
中共怀化市委组织部
怀化市人事局
二00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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