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经市委研究,同意:
舒冬菊同志任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丁热平同志任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委员、常委(试用期一年);
舒林子同志任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张喜松同志任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委员、常委(试用期一年);
曹伟志、米小龙同志任中共洪江市委委员、常委(试用期一年);
陈晓云同志任中共通道侗族自治县委委员、常委(试用期一年);
陈黎明、张飞跃、黄靖、黄怀敏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调研员;
贺晓军、赵爱国、兰仲平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调研员;
郭文、黄潮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副调研员;
免去曾昭华同志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调研员职务。
中共怀化市委
2007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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