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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求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三)为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起草工作报告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的实施。
(四)根据市政府的指示或办理公文的需要,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五)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重要决定、决策、公文及市政府领导指示的执行及贯彻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七)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和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对策建议;联系、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调研工作。
(八)负责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及业务指导工作;编辑出版市政府综合性刊物。
(九)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十)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县(市、区)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一)负责国务院、省政府领导来怀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外地州市政府领导来怀工作期间的接待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府机关的财务管理和市政府领导用车管理,为市政府领导服务。
(十三)管理市政府驻北京、长沙、上海、深圳、广州、海口、张家界、防城港等办事(联络)处;管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主管理市信访局;归口管理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十四)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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