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领导职责机构设置 |   职能介绍 |   联系我们

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怀发[2001]4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怀化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怀发[2001]6号)精神,怀化市计划委员人更名为怀化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是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综合经济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将产业政策的制订和实施、引导企业和商业性金融投资方向的职能,交给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的具体政策和一般进出口商品指标及部分配额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负责。
3、将编制重大科技攻关和重点实施室项目的计划职能,交给市科学技术局。

怀化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4、将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职能,交给市教育局。
(二)新增的职能
1、负责协调编制和实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库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规划。
2、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工作。
3、负责国民经济动员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转变的职能
1、不再审批企业用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建设的一般项目。
2、不再确定具体项目的政策性贷款额度和年度贷款计划,只对政策性银行推荐项目、确定年度贷款总规模并指导监督贷款方向。
3、将农业、工业和运输生产指标改变为预测指标。
4、将对重大项目建设的行政性监管,改为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组织向国家、省及市出资的重大项目派出稽察特派员,就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投资概算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主办:怀化市人民政府 承办:怀化市信息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