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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怀发[2001]4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怀化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怀发[2001]6号)精神,设置怀化市物价局。市物价局是主管全市价格和收费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逐步减少由政府直接制定价格的品种和范围,将形成竞争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改为主要由市场决定。减少具体价格的审批事务,下放宜由县级物价部门管理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物价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改革方案的具体措施。
(二)负责价格监测、分析工作,研究提出加强价格调控的意见;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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