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职能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
(三)指导管理劳动教养工作,管理怀化市劳动教养管理所。
(四)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全市律师协会工作;负责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和组织工作。
(六)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管理公证机构。
(七)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乡镇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