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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改革后,市民政局机关设9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科、优抚安置科、救灾救济科、基政社区和地名区划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计划财务科、老龄工作科、民间组织管理科。内设事业单位4个:城市居民低保中心、慈善办、家庭婚姻服务中心、福利彩票发行中心。6个直属单位:市救助管理站、市军干所、市军供站、市军接站、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市光荣院。
      一、职能科室主要工作职责
       1、办公室 (电话:2232044)
       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情况综合、文印、会议组织、小车管理、机关保密、安全保卫、信访接待、房产、局机关基本建设及后勤事务等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各科室的协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立卷。
      2、人事科(电话:2262625)
      负责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和离退休干

怀化市民政局

 

 

 

 

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模范先进人物的表彰工作。
     3、优抚安置科(电话:2235741)
     主管现役军人(含武警)、革命残废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参战军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等对象的伤残评定工作;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申报、褒扬革命烈士;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军供站、复员退伍军人接待站和光荣院的建设和管理;完善优抚制度;负责军队(含武警)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工作;指导军民共建和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承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军地之间的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
     4、救灾救济科(电话:2232374)
     监督实施救灾工作法规、规章及政策;组织协调救灾工作,主管城乡社会救济和农村救灾工作,核查、统计、发布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管理下拨救灾款物,接收、分配捐赠的救灾款的,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负责农村救灾扶贫周转金管理使用和救灾通讯信息联络工作;负责农村扶贫扶优工作。
     5、基政社区和地名区划科(2233504)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市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实施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社区建设的法规政策;指导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研究提出行政区划总体方案和改革建议,申报乡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工作;承办乡镇以上行政区域变动的申报工作;依法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协调处理边界争议;指导全市地名管理工作;制定发布标准地名,监督检查地名的使用;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事项;组织并检查地名标志的设置和更新;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档案。
     6、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电话:2232795)
     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政府对福利单位的资助办法;负责市级和涉外、涉港澳台、涉侨社会福利机构和全市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申报工作;监督落实有关福利生产的保护扶持政策;负责全市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全市经营性公墓建设的规划、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监督实施收养法律、法规、指导儿童收养工作,承办全市涉外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市救助管理站和管理工作。
     7、计划财务科(电话:2232742)
     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和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工作;制订民政事业费管理细则;负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编制民政事业统计报表;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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