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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运人旅客责任保险
一、保险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提供航空、铁路、公路及水路客运服务的承运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二、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旅客在乘坐被保险人提供的交通工具的途中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交通工具是指客运飞机、客运列车、客船、客运汽车(不包括出租车、城区公共汽车)。
财产损失指旅客托运行李及随身携带物品的损失。
旅客是指持有效运输凭证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员,按照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免费乘坐交通工具的儿童以及按照承运人规定享受免票待遇的人员。
发生保险事故后,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三、保险期限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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