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牛保险基本保险

    一、保险标的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奶牛,可列入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饲养管理正常,无伤残,无疾病,有正常产奶能力,有畜牧兽医部门的健康检疫证明,按免疫程序接种且有记录,经畜牧兽医部门和保险人验体合格;
  (二)饲养场所在非传染病区内,且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区内;
  (三)畜龄在2.5—7周岁之间;
  (四)奶牛品种已在当地饲养一年以上。
  被保险人应将符合条件的奶牛全部投保。
  二、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奶牛死亡,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在分娩过程中,因胎儿不能顺利娩出,造成子宫破裂或穿孔大出血;
  (二)产后72小时以内因患产后瘫痪或产后败血症,经积极治疗但仍无效的;
  (三)火灾、雷击、爆炸、淹溺、野兽伤害、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或固定物体倒塌;
  (四)洪水、冰雹、暴风、暴雨、龙卷风、台风。
  三、保险期限
  保险期为一年,具体起止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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