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晒)烟种植保险

    一、保险对象
  凡烤(晒)烟种植者(以下简称被保险人)种植的烤(晒)烟,移栽活蔸后,生长管理正常,均可按实种面积以县、乡(镇)为单位,造出分户清册,统一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二、保险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1、洪水:因山洪暴发冲毁、淹没烤(晒)烟每次每亩死亡株数:烟稻轮作田在200株以上,山坡地在100株以上。
  2、雹灾:冰雹降落摧毁植株每亩100株以上或打落30%以上的有效叶。
  3、风灾:八级以上大风,造成每亩每次断杆水田240株,旱地300株以上,或刮落叶片亩平均500片以上。
  4、旱灾:因遭受人力不可抗拒的干旱所致叶片枯死数量在每亩有效叶的25%以上。
  三、保险期限
  从移栽活蔸开始至收获为止,中途不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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