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火灾保险
一、保险标的 凡生长和管理正常的人工林、天然林,均可列入保险标的范围。 投保人应将其符合上述条件的林木全部投保。 二、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限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火灾直接造成的保险林木死亡; (二)、因火灾施救造成的保险林木死亡。 三、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为一年,具体起止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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