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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标的范围
凡用汽车运输的鲜、活货物,均可投保本保险。
二、保险责任
保险货物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干枯、折断、腐烂、变质、冻坏、死亡、短少、破损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雷击、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崖崩、滑坡、泥石流、突发性滑坡或地陷、破坏性地震及汽车发生碰撞、倾覆;
(二)在运输途中被碰撞、挤压致使包装、容器破裂;
(三)冷藏车的冷藏机器或隔温设备发生意外事故;
(四)因气候突然变化,温度急剧升高或下降,致使车厢内高温发热或水气凝结、冰冻;
(五)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
(六)因气象条件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货物逾期运到;
(七)在装卸中,发生意外事故。
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抢救、施救或保护保险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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