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附加货物运输保险

    一、 承保条件
    本保险属财产保险的附加险,被保险人在投保财产保险时,可一并投保本附加险。
    二、保险财产范围
    凡被保险人所有的,并在国内采用铁路、公路、水路、航空及联合运输方式购进的各种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和销售的各种商品、产成品,均属保险财产范围。
被保险人替他人保管的上列财产,也可特别约定投保本保险。
    三、保险责任起讫期
    在保险有效期内,每批运输过程中的保险财产,其保险责任起讫期为;从保险财产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保险财产运达目的地收货人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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