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附加火灾、爆炸第三者责任保险
一、 承保条件 在投保财产保险综合险的基础上,可投保本附加险。 二、保险责任 由于被保险人或其他雇佣人员因意外或疏忽行为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所引起伤亡给付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本条款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因上述事故所支付的诉讼费用,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本公司也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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