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15 09:00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有关要求,以及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1号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栋507室,邮编:418000,电话:0745-2238759,电子邮箱:hhzfcj@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将制度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型住建部门的重要举措之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为依据,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住建部门行政能力和公信力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落脚点和出发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涉及住建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局领导具体抓,其他局领导协同抓,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落实,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均设立了兼职联络员,截至2017年底,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有效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服务信息,提高了城乡建设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涉及住建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发文、人事任免、工作动态、依法行政、公众参与、专题专栏、应急管理、通知公告、企业及人员资质、行政审批、建设行业信用评价管理、为民办实事、文明创建、政务服务等均按要求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866条(不含公文发布数) 。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专题专栏、应急管理、通知公告、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行政审批、工作计划、行业动态、业务工作、人事信息、帮助指南、政务服务等。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怀化市人民政府网站、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传栏等途径。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新闻发布工作的开展情况:无 

(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我局通过多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3条,其中新闻动态类769条,文件、通知公告类247条,其他信息97条)。

(三)运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发布情况;在怀化电视台、怀化市人民政府网站、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怀化日报等平台发布信息基础上,借助多方新媒体平台同步开展信息发布和内容公开,如怀化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四)工作机制建设情况:结合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重新制定完善了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符合当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兼职人员,负责与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沟通联系,开展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4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已按程序进行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申请行政复议案件3件,现已办结。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公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科室(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待创新,公开内容有待充实。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近年来,我局越来越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的范围和面都在逐渐扩大,以“全覆盖”为目标,尽可能将现有材料及资源以信息化形势与公众分享,让公众及时了解和社会目前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但仍存在公众了解的途径不便,或者想要了解的内容与部门公开的内容“供需不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亟待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公布上级和公众迫切需要了解的内容。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不够及时。部分内容形成的时间较慢,特别是一些时效性数据,不能在其产生的第一时间公布在公众眼前,影响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也影响了公众及时获悉重点内容的权力。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特别是要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抓好对《条例》、国务院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务服务中心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进一步加强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建设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与时俱进,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公开住建领域重点内容,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网站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同时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对尚未公开或公开不完善的内容要及时公开,并将该工作纳入常态化轨道。 

三是建立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二)2017年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局机关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8.43万元(市财政年初预算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07万元(市财政年初预算40万元),两项均在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下达的指标范围内。无出国(境)支出。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