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8-21 11:48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目录
第一部分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负责对全市建设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2019年因机构改革将原市房产局相关工作职能调至我局。现我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牵头组织拟订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发展计划;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
(三)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负责编制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市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我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市级工程建设工法、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的实施。
(五)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制订建筑行业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建设工程报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省外和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
(六)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产开发企业,园林绿化企业、装饰装修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
(七)负责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一定规模的城市扩建和改建工程;负责市本级规划区内风景名胜区建设和城市绿化建设,绿章的管理;负责市本级规划区内和指导县(市、区)燃气管理;负责市本级和指导县(市、区)建设档案管理。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落实国家、省、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省、市重点镇的建设。
(十)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十一)负责市本级并指导县(市、区)城市建设执法和房建开发执法工作;承担权限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职责。
(十二)负责城建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行业行政规费的征收。
(十三)负责全市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负责装饰装修行业的执业资格的审核。
(十四)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行业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岗位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宣传教育、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建设系统各行业学会、协会工作;负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
(十六)指导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依照“三定方案”局机关属于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局机关下设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城乡建设科、建筑工程管理科、科技与设计管理科等科室,新设立住房保障科;局属5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即:怀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怀化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怀化市城乡建设档案馆、怀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怀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以及怀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怀化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怀化市城乡建设档案馆、怀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怀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共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整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4505.84 万元,与2018年5550.58万元相比减少1044.74 万元,减幅 18.82%,主要是2019年项目支出结转结余较2018年减少。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全年收入3275.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41.71万元,占比 98.96%;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0 万元,占比 0%;经营收入0 万元,占比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4.14万元,占比 1.04 %;全年收入比2018年的2906.56万元增加369.29万元,增加了12.7%,主要为住建局本级职能增加,人员增多,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增加。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全年支出 3888.5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4.62万元,占比 78.30 % ;项目支出843.96万元,占比21.70 %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全年支出比2018年的2625.99增加了1262.59万元,增加了48.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了616.0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了646.57万元,主要原因是住建局本级职能职责、人员增加、项目增加形成。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70.95 万元,与2018年4764.66万元相比减少293.71万元,减幅6.16%。主要原因是2019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减少。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5.84 万元,占全年支出的92.47%,与上年2243.07万元相比,增加1352.77万元,增加60.3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增加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职能,增设了住房保障科,人员以及业务范围增加;同时承接了市政府、人大交办的专项立法工作、新增了装配式建筑、污水处理、危房改造、农村垃圾治理、施工图审查等专项工作,导致经费开支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5.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6万元,占0.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77万元,占12.37%;卫生健康支出61.17万元,占1.69%;城乡社区支出2721.1万元,占75.68%;农林水支出10万元,占0.2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8.92万元,占6.62%;住房保障支出103.02万元,占2.86%。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01.44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3595.8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24.54%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2019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16.86万元。该支出为财政追加预算的支出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019年年初预算数95.57万元,决算数19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96%。决算数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生的离退休人员一次性春节补助未纳入年初预算,为财政追加预算支出的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2019年年初预算数21.71万元,决算数8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5.62%。决算数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生的离退休人员一次性春节补助未纳入年初预算,为财政追加预算支出的项目。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19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166.7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为财政追加预算支出的项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局属二级机构增加了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事业单位医疗(项)
2019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61.1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纳入预算,为财政追加预算支出的项目。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19年年初预算数907.63万元,决算数为153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95%。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预算,增加了相关的业务支出项目。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69.5万元,决算数为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27%。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当年下达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拨款收入为22.5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1.59万元,决算数为21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89倍,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财政追加预算。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0万,决算数为15.89万,完成年初预算的79.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节约开支。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
2019年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决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纳入预算,为财政追加预算支出的项目。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129901(项)
2019年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决算数为915.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初未纳入预算,为财政追加预算支出的项目及使用上年度结余结转额度。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初未纳入预算,该支出为财政追加预算的支出活动。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行政运行(项)。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48.25万元,决算数为2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2019年财政当年下达的该项支出的额度为21.73万元。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其他建筑业支出(项)。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17.19万元,决算数为21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一致。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2019年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预算调整数为0万,决算数为103.02万。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未纳入年初预算,局属二级机构增加了该项业务支出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20.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1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45 %,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46.90万元(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等)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9.10 万元(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 664.18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55 %,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 542.53 万元(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9.29万元,支出决算为16.44万元,完成预算的18.4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1.29万元,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预算的5.3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控支出,严把公务接待支出的审核、审批关,与上年2.42万元相比增加 0.30 万元,增长12.40 %,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多使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13.72万元,完成预算的36.1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13万元,增加0.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增加工作职能,增设科室、增加人员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2万元,占16.55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72万元,占83.4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人数0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全年共接待批次 30个、接待285 人次,主要是县市区住建系统各相关部门汇报联系工作、上级部门检查督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2万元,主要是车辆保险、油料、维修、路桥费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为 16 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1.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34万元;支出26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15万元;项目支出68.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5.79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作为附件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6.57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71.72 万元,增长151.81%,较上年增加396.51万元,增长180.1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增加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职能,增设了住房保障科,人员以及业务范围增加;同时承接了市政府、人大交办的专项立法工作、新增了装配式建筑、污水处理、危房改造、农村垃圾治理等专项工作,导致经费开支的增加。
2.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6.20 万元,包含:全市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调度会,人数28 人,内容调度全市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召开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推进会议,人数47人,内容为调度各县市区乡镇垃圾中转站、乡镇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工作完成任务情况以及听取相关意见建议;接受市人大评议工作会议工作动员大会,人数为66人,内容为接受市人大评议动员工作;全市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会,人数62人,内容为部署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怀化市住建系统“企业法律服务直通车”启动会议,人数94人,内容为住建领域普法宣传;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验收会议,人数18人,内容为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验收工作;全市房地产开发评估管理暨房地产领域扫黑除恶、绿城攻坚工作推进会,人数420人,内容推进房地产开发评估管理工作、房地产领域扫黑除恶、绿城攻坚工作;怀化市“气化湖南工程”项目推进现场调度座谈会,人数28人,内容调研“气化湖南工程”建设情况;怀化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下)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下放暨房地产业信用体系建设会议,人数36人,内容部署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下发工作。
2019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16.18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同时举办施工图多图连审、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技术管理等专项业务培训。
2019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补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9年我单位取得的工作成效主要有:
(1)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制定《怀化市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送审稿)。(2)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取得新成效。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深化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怀化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出台《怀化市房地产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3)推进怀化市城区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调处取得新成效。发挥处遗牵头单位作用,加大统筹协调服务,加快推进市城区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调处涉及的不动产登记办证、停建烂尾楼盘活、税费清缴等工作。(4)在棚户区改造以及公租房方面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及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取得新成效。(5)行业监管取得新成效。一是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二是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燃气安全监管。强化市城区长期停建烂尾楼项目排查,全面推进全市建筑工人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推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深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四化”工作。三是强化建设工程项目报监报建和招标投标管理。四是强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管理。承接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获批新设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市本级共受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审核项目85个(含复验项目17个)。(6)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成效。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出台《怀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怀政办发〔2019〕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