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1-04-13 16:40 信息来源:计划财务科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八、公开附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负责对全市建设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牵头组织拟订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发展计划;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
3、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负责编制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
4、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市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我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市级工程建设工法、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的实施。
5、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制订建筑行业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建设工程报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省外和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
6、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产开发企业,园林绿化企业、装饰装修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
7、负责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8、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一定规模的城市扩建和改建工程;负责市本级规划区内风景名胜区建设和城市绿化建设,绿章的管理;负责市本级规划区内和指导县(市、区)燃气管理;负责市本级和指导县(市、区)建设档案管理。
9、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落实国家、省、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省、市重点镇的建设。
10、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11、负责市本级并指导县(市、区)城市建设执法和房建开发执法工作;承担权限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职责。
12、负责城建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行业行政规费的征收。
13、负责全市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负责装饰装修行业的执业资格的审核。
14、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行业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岗位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5、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宣传教育、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建设系统各行业学会、协会工作;负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
16、指导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17、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城乡建设科、建筑工程管理科、科技与设计管理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行业监管科、消防审批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95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57.2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624.56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项目支出,其中疫情期间购房契税补贴4853万元,相关工作经费45万元,传统村落保护300万元,房产综合业务平台信息3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工作经费27万元等。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95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26万元,项目支出638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624.5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其中疫情期间购房契税补贴4853万元,相关工作经费45万元,传统村落保护300万元,房产综合业务平台信息3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工作经费27万元等。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9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6张,即《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和《项目支出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6957.2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574.2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225.72万元、津贴补贴129.79万元等工资福利费374.32万元;办公费22.4万元、差旅费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44.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4万元等商品服务支出131.76万元;离休费10.46万元、退休费55.57万元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18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638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怀化市疫情期间购房契税补贴支出4853万元,相关工作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疫情期间对个人购房契税补贴;施工图审查服务费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审图服务费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机房硬件支撑平台升级暨房产综合业务平台信息等系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传统村落保护专项工作支出;处理房产系统历史遗留问题专项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处理房产系统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工作支出;专项工作经费25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建设工作综合管理专项工作支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协调等相关工作经费支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危房改造、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经费27万元主要用于相关专项工作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7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60.6万元,下降54.93%,主要因为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压减了一般性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22.4万元;差旅费26万元;福利费11.29万元;工会经费7.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4万元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无政府采购计划。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怀化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我单位整体支出6957.2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1个,涉及项目支出6383万元,其中怀化市疫情期间购房契税补贴专项4853万元,发放相关工作经费45万元,传统村落保护专项经费300万元,施工图审查服务费500万元,机房硬件支撑平台升级暨房产综合业务平台信息等系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经费300万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费45万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危房改造、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经费27万元,处理房产系统历史遗留问题专项经费45万元,装配式建筑政策技术、绿色建筑政策技术学习培训工作经费9万元,“气化湖南工程”指挥办经费9万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25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2021年,本部门无计划新增车辆,无计划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1年本部门无会议费预算。
2.2021年本部门无培训费预算。
3.2021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