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怀化市医疗保障局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实施办法,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制定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实施办法,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含职工大病互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9、职能转变。市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与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医疗保障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和定价采购科、基金监管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怀化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怀化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年初本部门收入预算43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4.27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上年结转结余。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收入较上年减少104.16万元,下降率19.3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较上年度项目预算金额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数434.27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434.27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支出较上年减少104.16万元,下降率19.3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较上年度项目预算金额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434.27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434.27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319.2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88.63万元、津贴补贴33.28万元、办公费23.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25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11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医保市级统筹及平台上线专项管理费50万元,主要用于统筹医疗救助管理、医保扶贫等职能,建立市级统筹结算平台、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配合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建设等方面;基金监管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不断提升基金监管检查能力,提高基金监管问题精准率,完善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检查制度;DIP支付方式改革专项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在国家、省及怀化市专家组的指导下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病种分值付费相适应的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保结算清单等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基础性工作等;全市医疗监管专项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加快推进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加快推进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持续提升基金使用效率,加强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怀化市医疗保障局安排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5万元,提高5.56%,主要因为我单位2022年医保管理服务工作荣获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表彰,2023年度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的外单位人员增多,2024年预计仍呈增长态势,故三公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怀化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27万元(公开表6公用经费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压减公用经费后安排21.6万元,同口径对比,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5.26%,主要因为主要因为我单位2023年度新增1人,退休2人。主要用于:工会经费21万元、福利费0.6万元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怀化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4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无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我单位整体支出434.2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4个,涉及项目支出115万元,其中市级统筹专项经费50万元,全市医疗监管专项经费25万元,DIP支付方式改革专项经费25万元,基金监管经费1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无值无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2024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3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27万元,项目支出11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详见附件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七)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具体为:怀化市医疗保障局市级统筹及待遇保障工作座谈会,内容为市级统筹和待遇保障相关工作,预计参会人数50人,预算1万元;怀化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会,内容为本单位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部署,预计参会人数60人,预算1万元。
2.2024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3万元,具体为:基金监管培训,内容为问题线索移送、行政执法文件制作、行政处罚案卷评审等内容,预计人数50人,预算1万元;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培训,内容为医保信息化标准化相关工作培训,预计参会人数50人,预算1万元;DIP支付方式改革培训,内容为DIP支付方式改革相关政策及实施等相关工作培训,预计参会人数50人。
3.2024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