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怀化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中心的日常运转以及党建、干部人事、文秘内勤、综合治理、对外宣传、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市直参保单位健康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直单位的参保登记,及时采集、比对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开展参保政策组织动员和宣传;建立部门间信息定期比对共享机制和数据动态管理机制;承担跨省、跨市和市内异地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负责业务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市本级医药机构准入评估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中心扶贫点的脱贫攻坚工作。
(2)负责编制市直参保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保障经办事务的财务报表及基金预决算;负责对市直协议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的医疗费用审定及支付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基金(费)的内部审计和分析工作。负责部门经费预决算及财务管理、财务报表、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工作。
(3)主要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医疗救助、特殊病种、特殊药品待遇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市直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办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拟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并组织尖施;负责市本级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费用的经办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拟订离休干部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并组织实施;负责医保扶贫有关业务经办工作。
(4)主要负责跨省和市内医疗保障异地就医经办事务;协助拟订跨省和市内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落实异地就医风险调节基金和待遇支付;承担异地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险“一站式”经办结算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负责新型肺炎结算、统计等工作。
(5)主要负责参与、配合医药招标采购方案和招标采购目录制定;协调、配合医药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监督医疗机构医药采购和中标药品、医用耗材配送行为;参与医保药品价格谈判工作,负责市本级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价格的成本核算和评估;制定医药价格及医保管理服务技术标准规范;监测医药价格和信息发布;开展市本级医药价格监测工作。
(6)主要负责拟订市直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服务协议及费用结算办法;拟订市直参保单位生育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的服务协议及费用结算办法;拟订离休干部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的服务协议及费用结算办法;指导市直协议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签订及履行,并对协议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进行监督管理和测评。
(7)负责对市直参保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特殊病种、特殊药品、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费用等审核工作;负责审计、稽核个人账户资金、统筹基金的运营情况;组织拟订各项业务工作规程、规范及管理制度,并进行协调和督查;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负责市本级特殊病种的门诊评审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为怀化市医疗保障局的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综合部、待遇保障部、财务审核部、医药招采事务部、协议管理价格监测部、异地结算和稽核事务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5年二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怀化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二级部门)。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年初本部门收入预算546.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6.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收入较上年增加28.1万元,增长率5.42%,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了公务员,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数546.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6.45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支出较上年增加28.1万元,增长率5.42%,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了公务员,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546.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支出546.45万元,占10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473.9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121.06万元、津贴补贴65.47万元,绩效工资8.91万元,住房公积金35.0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72万元,奖金96.3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3.32万元,工会经费3.91万元,福利费6.05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费0.87万元,遗属生活补助0.83万元,离退休人员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15.89万元,公用经费37.2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72.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参保登记、医保关系转移、医保待遇支付等工作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参保登记、医保关系转移、医保待遇支付待遇支付等方面;大病互助保险管理工作经费12.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技术专家对大病医疗药品目录的遴选、建档等方面;医保信息系统维护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智能监管、加强医院药店协议单位的监管等工作;慢特病评审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专家评审等有关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2025年怀化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怀化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42.75万元(公开表6公用经费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除以80%),压减公用经费后安排34.2万元(公开表6公用经费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同口径对比,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6万元,提高1.79%,主要因为新招录公务员,在编人数增加,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14.6万元;福利费支出,19.6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怀化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5年我单位整体支出546.4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4个,涉及项目支出72.5万元,其中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参保登记、医保关系转移、医保待遇支付等工作经费40万元,大病互助保险管理工作经费12.5万元,医保信息系统维护工作经费10万元,慢特病评审工作经费1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无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2.2025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4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3.95万元,项目支出72.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详见附件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七)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具体为:全市医保中心主任会议,内容为全市医保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部署,预计参会人数70人,预算2万元。
2.2025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1万元,具体为:异地结算和稽核事务部培训,内容为开展全市异地结算业务培训,预计人数30人,预算0.5万元;待遇保障服务部培训,内容为全市待遇结算方面培训,预计人数33人,预算0.5万元。
3.2025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