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怀化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为怀化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二级部门预算单位,截至2022年末,共有在职人员29人,其中参公管理人员25人、事业编制4人,另有退休人员8人。内设机构为:综合部、待遇保障部、财务审核部、医药招采事务部、协议管理价格监测部、异地结算和稽核事务部。
主要职责为:
(1)负责中心的日常运转以及党建、干部人事、文秘内勤、综合治理、对外宣传、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市直参保单位健康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直单位的参保登记,及时采集、比对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开展参保政策组织动员和宣传;建立部门间信息定期比对共享机制和数据动态管理机制;承担跨省、跨市和市内异地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负责业务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市本级医药机构准入评估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中心扶贫点的脱贫攻坚工作。
(2)负责编制市直参保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保障经办事务的财务报表及基金预决算;负责市直协议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的医疗费用审定及支付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基金(费)的内部审计和分析工作。负责部门经费预决算及财务管理、财务报表、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工作。
(3)主要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医疗救助、特殊病种、特殊药品待遇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市直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办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拟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费用的经办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拟订离休干部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并组织实施;负责医保扶贫有关业务经办工作。
(4)主要负责跨省和市内医疗保障异地就医经办事务;协助拟订跨省和市内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落实异地就医风险调节基金和待遇支付;承担异地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险“一站式”经办结算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负责新冠肺炎结算、统计等工作。
(5)主要负责参与、配合医药招标采购方案和招标采购目录制定;协调、配合医药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监督医疗机构医药采购和中标药品、医用耗材配送行为;参与医保药品价格谈判工作,负责市本级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价格的成本核算和评估;制定医药价格及医保管理服务技术标准规范;监测医药价格和信息发布;开展市本级医药价格监测工作。
(6)主要负责拟订市直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服务协议及费用结算办法;拟订市直参保单位生育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的服务协议及费用结算办法;拟订离休干部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的服务协议及费用结算办法;指导市直协议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签订及履行,并对协议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进行监督管理测评。
(7)负责对市直参保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特殊病种、特殊药品、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费用等审核工作;负责审计、稽核个人账户资金、统筹基金的运营情况;组织拟订各项业务工作规程、规范及管理制度,并进行协调和督查;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负责市本级特殊病种的门诊评审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2年年初预算数356.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356.5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269.5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8.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50万元;
2、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87.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大病互助保险管理经费15.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技术专家对大病医疗药品目录的遴选、建档等方面;医保信息系统维护12.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智能监管、加强医院药店协议单位的监管等工作;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参保登记、医保关系转移、医保待遇支付等工作经费48.0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参保登记、医保关系转移、医保待遇支付等方面;离休老干部和公务员医疗管理工作经费12.0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老干部和公务员医疗管理工作等。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怀化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基本支出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2022年怀化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共产生基本支出401.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9.22万元,公用经费42.07万元,其中“三公”经费3.72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2年专项资金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52.00万元,年度可用专项资金共计152.00万元;支出共计152.00万元,年末结余0.00万元,综合预算执行率100%。
2、专项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一)大病互助保险管理经费财政拨款收入15.00万元,支出15.0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全面落实《怀化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
完成情况:2022年应保尽保为应收净收打下坚实的基础,大病互助收入1552万元,大病互助支出1874万元。其中做好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作为参保地,全市发生跨省异地大病支付725.24万元;作为就医地全市发生跨省异地就医大病支付76.85万元。
作为参保地,全市发生省内异地就医大病支付6497.17万元;作为就医地全市发生省内异地就医大病支付695.13万元。
(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财政拨款收入50.00万元,支出50.0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信息化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完成情况:一是基金监管全覆盖。制定实施基金监管、全覆盖等方案,启动基金监管信息化建设,聘请第三方对医保基金使用进行大数据分析服务。二是宣传工作卓有成效。信息报送“连天线”,及时总结归纳工作中的巧方法、好经验,多层级报送高质量信息;日常宣传“接地气”,在浏阳日报开设“医保惠民零距离”政策专栏,利用政府门户网及宣传折页对医保业务政策进行宣传。三是强力提升经办服务体系。高层级调度,怀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分别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严格执行28项操作规范,不断提高办理效率,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同岗替代”“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方面统一制度,做到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办理同源同质,实现经办事项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并严格落实线上线下“好差评”,实行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无差别全科受理”,推行服务事项“网上办”,实现所有医保“最多跑一次”。四是全市积极推进“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综合柜员经办模式,实现市域内医保经办窗口业务通办;并加强经办人员礼仪培训,要求其严格落实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用语示例要求,全面规范服务行为。本年窗口从业人员好评率达100%。
(3)医保信息系统维护财政拨款收入12.00万元,支出12.0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智能监管、加强医院药店协议单位的监管,建立本地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监测和评估数据库、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监测评估工作。
完成情况:一是按时完成国家、省、市医保部门下达的医保目录维护工作,在维护过程中,发现问题时,不等不靠,积极请示主管部门,及时完成“医保目录”的更新维护工作。二是根据我省异地就医接口改造要求,按照接口标准进行改造,同时下发两定机构接口改造的通知,协调省异地中心与我市的两定机构顺利完成网络连接工作,目前网络运行平稳。
(4)医保市级统筹奖补财政拨款收入15.00万元,支出15.0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解决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和推动实施市级统筹工作,围绕政策制定开展调研、会议和培训相关工作。
完成情况:一是保障民生基本需求,助力基金扩面征缴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城乡非职工医疗保险公民的基本医疗需求,维护社会公平稳定,保障了民生医疗基本需求。二是优化筹资待遇机制,增强基金可持续性。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补助资金继续发挥在基金筹资、待遇方面的“压舱石”作用,统筹层次进一步提高,统筹质量得到提升,筹资水平进一步提高,待遇水平巩固在较高水准。三是改造业务经办流程,增强便民惠民意识。2022年,我们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便民工作,合理简化经办程序,做好宣传,下沉服务,便捷医保经办手续,打通医保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居民对于医保的便捷程度满意度较高。四是推动医保精细化管理,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把医保扶贫纳入重要的工作范畴,实现精准扶贫人员全覆盖。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贫弃医问题得到了较大程度地解决。五是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5)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参保登记、医保关系转移、医保待遇支付等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收入48.00万元,支出48.0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严格贯彻落实医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严格编制和执行医保基金预算。及时足额发放各项医保待遇,保障参保人权益。
完成情况:截至12月,住院后台报账 659次,发生医疗费用 692.75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395.86万元,大病支付10.56万元,公务员补助支付0.81万元;门特报账 546人次,医疗总费用202.68 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146.28 万元;特药报账336人次,医疗总费用230.04 万元,大病支付 254.48万元;门诊报账1070人次,医疗总费用570.80万元,支付个人账户151.43万元。定点医院结算420次,统筹基金支出18740.17万元,大病互助支出1611.57 万元,个人账户支出 2440.55万元;定点门诊结算0次,个人账户支出0万元;协议零售药店结算2863次,个人账户支出7015.00万元。根据“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的要求,我们延长了部分特殊门诊待遇时限,共有56522人次办理享受特殊门诊,支付待遇2475.17万元;特殊药品报账336人次,支付待遇154.48万元。
(6)离休老干部和公务员医疗管理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收入12.00万元,支出12.0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离休老干部和公务员医保政策,确保离休老干部和公务员医疗待遇落实到位,提高离休老干部和公务员的健康水平。
完成情况:本年度市本级离休干部129人,发生医疗费1262.86万元(其中门诊260.98万元,住院1001.88万元)公务员住院医疗费二次报账284人次,补助医疗费102.55万元;享受副师以上待遇的干部 57人,核报医疗费65.42万元。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账审批程序、合同协议审批程序、费用结算程序,明确物资、项目采购要求、流程,在所有采购和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相关财政要求执行,坚持勤俭节约、非必要不采购和廉洁自律纪律要求。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我中心严格执行《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怀化市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制度,实行项目责任制管理。单位主要领导负责项目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的管理。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22年我中心制定了详细的内部管理制度,所有资产统一采购、专人管理、定期盘点、集中处置、严格追责,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对报废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新增固定资产建立了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责任到人,从而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方面,以“三走进三促进”活动为载体抓实党建工作。将经办工作与党建工作自然融合,持续开展“走进参保群众,促进待遇落实惠民生;走进两定机构,促进医保服务上水平。走进医药企业,促进产业发展见成效”活动,解决了一批参保群众、两定机构、医药企业的困难和问题。在疫情期间,预拨2000万元资金到救治医院保证患者治疗,组织全体党员同志到社区包保到户,党旗飘扬,党员先行,协助社区完成6万余人次核酸检测,走访敲门1305户,排查2813人;另一方面,以“坚持九项措施”为抓手建好“清廉经办”。全面落实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和市委“三整顿两提升”活动要求,结合清廉医保、清廉单元、清廉大厅创建,做到“刀刃向内”,紧盯基金使用管理的各个环节,坚持廉政教育、风险公开、内控制度、内部审查、廉政承诺、事项报告、廉政提醒、轮岗交流和追责问责九项措施,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思想、作风、纪律得到转变,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 做好经办体系建设工作。一年来,我们始终咬定经办体系建设不放松,明确两个目标,坚持同步推动。一是巩固提升市县。在实现巩固提升市县经办体系这一目标方面,我们做到了“两手抓”。一手抓“标准统一”,即做到“十统一”:统一大厅设置,统一操作规范,统一“放管服”改革,统一管办分离,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工作制度,统一服务用语,统一经办体系,统一受理审批,统一目标考核;一手抓“五型创建”。致力在全市经办系统开展“规范型、法治型、便民型、智慧型、廉洁型”五型经办机构创建活动;坚持开展经办“规范年”窗口服务和医保经办服务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开展试点工作,着力打造示范点,成效十分明显。全市经办机构做到了经办标准固化,规范了经办行为和经办职责;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依法办事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落实了“放管服”改革,出台了26项便民、惠民、利民举措,切实提升了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加强了信息化建设,对医药机构实现了高质量管理,对老百姓实现了高品质服务;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做到了基金安全和干部安全。二是积极建设乡村。今年以来,我市在巩固提升市县经办体系的同时,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建设乡村经办体系上,坚持高位推动,着力把“部门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5月13日,我们在新晃县召开了全市“建体系、优服务、强管理”现场交流会,分管医保工作的副市长、副县市区长和医保局长参加会议;在会议上,明确全市乡村经办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是要做到“六有”,即有场所、有人员、有标识、有业务、有经费、有制度。会后,13个县市区分别以县市区政府或政府办公室的名义行文,以组织和制度的形式对我市乡村经办体系建设的基本架构予以了明确。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全市共安排专项资金1100万元用于经办体系建设,招聘了226名大学毕业生充实到基层从事医保经办工作,第一次建立了接受市县经办机构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的乡村经办体系。到现在,我市已全面建成“以市级医保事务中心为核心,以县级医保事务中心为枢纽,以乡镇医保服务站为节点,以村级医保服务点为网底”的市县乡村四级经办体系,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经办服务一体化。
(三)做好参保登记工作。2022年新参保登记 67家,新参保人数1769人,截至目前市本级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共计11.6万人,参保率为96.5 %。应保尽保为应收净收打下坚实的基础,2022年市本级当期统筹基金收入33861万元,个人账户收入28732万元,大病互助收入1552万元。统筹基金支出共计25953万元,个人账户支出20192万元,大病互助支出1874万元。当期结余7908万元,累计结余129551万元(统筹累计结余66899万元,个人账户累计结余62651万元)。2022年疫苗费用支出580万元。
(四)做好了协议管理工作。一是完成门诊特殊病种工作。2021年四季度收集264名参保人员的门诊特殊病种申请资料,审定合格人员为254人,10人未达到发放门诊特殊病种待遇标准;2022年1-6月收集1190名参保人员的门诊特殊病种申请资料,审定合格人员为1133人,57人未达到发放门诊特殊病种待遇标准;2022年第三季度收集1079名参保人员的门诊特殊病种申请资料,审定合格人员为1023人,56人未达到发放门诊特殊病种待遇标准;2022年10月收集54名参保人员的门诊特殊病种申请资料,审定合格人员为51人,3人未达到发放门诊特殊病种待遇标准;2022年11月收集92名参保人员的门诊特殊病种申请资料,审定合格人员为86人,6人未达到发放门诊特殊病种待遇标准,公示评审结果并以短信形式通知参保人员以及及时进行医疗保障系统的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登记审核。二是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工作。对市本级七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2021年的各统筹区发生的医疗总费用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完成了2022年度定点医院的总控费用指标谈判工作,拟定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零售药店的服务协议及费用结算办法;拟定生育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服务协议及费用结算办法;拟定离休干部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服务协议及费用结算办法;对协议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开展日常监管及测评。按照每月工作计划安排,共对181家定点零售药房、40家门诊特殊病种、双通道药品管理的定点药房、7家定点医院进行日常监管,查处84条问题,定点医院追回违规资金204850.75元,定点零售药房追回违规资金95877.27元。三是完成定点医药服务机构2021年度考评。对于七家定点医疗机构、106家定点门诊、296家市区内定点药房开展了2021年度的考评工作。年度考评工作分自评自查、全面检查、总结报告三个阶段完成,并统计出年度考评评分,总结2021年度医保服务工作,通报年度考评情况。
(五)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一是做好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我市共有82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平台。我市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9733人次。作为参保地,全市发生跨省异地就医 3833人次,统筹支付9598.84万元,大病支付725.24万元;作为就医地全市发生跨省异地就医 9588 人次,统筹支付3110.76万元,大病支付76.85万元,公务员补助48.59万元。按时上解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预付金,上解率为100%。二是全市省内异地就医备案30072人次。作为参保地,全市发生省内异地就医80140人次,统筹支付35872.61万元,大病支付6497.17万元;作为就医地全市发生省内异地就医56992人次,统筹支付13103.84元,大病支付695.13万元,公务员补助16.39万元。按时上解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预付金,上解率为100%。
(六)做好市本级医药招采工作。药品方面。一是组织市本级医疗机构第一批和第三批国家集采药品协议期满续、第二批第二周期、国采第五批、第六批、第七批药品、株洲联盟、十三省联盟药品、省际联盟中成药集采药品等报量,再分量及采购工作,并签订相关批次合同;二是组织医疗机构医保招采平台医疗机构账号注册、使用,并指导在医疗机构在新平台采购;三是组织医疗机构接报量,采购,并进行合同签订,完成相关批次预付款拨付。四是完成第一批新周期预付资金结算、清算210187.31元、国采第二批第二周期预付资金结算、清算2706119元;国采第三批预付资金结算、清算1453589元;第四批预付资金结算、清算3586695元。耗材方面。一是组织医疗机构人工关节、骨伤科、人工晶体、脊柱类耗材、口腔种植类耗材、心脏电生理等带量采购报量,采购,并进行合同签订,完成相关批次预付款拨付。二是组织医疗机构医保招采平台医疗机构账号注册、使用,并指导医疗机构在新平台采购。三是完成国家冠脉支架第一批预付资金结算、清算210187.31元。
(七)做好了医疗待遇保障。截至12月,住院后台报账 659次,发生医疗费用 692.75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395.86 元,大病支付10.56 元,公务员补助支付0.81万元;门特报账 546人次,医疗总费用202.68 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146.28 万元;特药报账336人次,医疗总费用230.04 万元,大病支付 254.48万元;门诊报账1070人次,医疗总费用570.80万元,支付个人账户151.43万元。定点医院结算420次,统筹基金支出18740.17万元,大病互助支出1611.57 万元,个人账户支出 2440.55万元;定点门诊结算0次,个人账户支出0万元;协议零售药店结算2863次,个人账户支出7015.00万元。根据“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的要求,我们延长了部分特殊门诊待遇时限,共有56522人次办理享受特殊门诊,支付待遇2475.17万元;特殊药品报账336人次,支付待遇154.48万元;市本级离休干部129人,发生医疗费1262.86万元(其中门诊260.98万元,住院1001.88万元)公务员住院医疗费二次报账284人次,补助医疗费102.55万元;享受副师以上待遇的干部 57人,核报医疗费65.42万元。
(八)做好了疫情防控工作。疫情就是命点。在疫情期间,我们坚持做到了三点。一是及时预拨费用。全市共预拨费用7800万元,缓解了医院的运行压力;二是及时清算费用。全市共清算新冠病毒疫苗费用2852.47万元,结算接种费用1237.7万元。收治医院的费用按月及时结算;三是及时支援社区。几次疫情,市医保中心全员出动,始终坚守在抗疫第一线。认真组织全员核酸检测,上门登记,电话通知,包保到底;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送煤气罐、送食物到居民家,送危重病人到医院救治,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九)做好廉洁自律工作。在工作和生活中,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去的不去,不该等的不等,不该吃的不吃,理性接触朋友圈,与医药机构等保持正常交往;主动组织、落实清廉经办、清廉大厅建设,坚持九项措施,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和纪律建设;经常找班子成员、中层骨干开展廉政谈话,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严格上下班纪律,没有迟到、早退现象,没有在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做好统筹推进其他工作。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主办件、协办件得到及时办理,满意率100%。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明确一名副主任负责专抓。对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业务正常开展、工作人员的交通财产安全、办公大楼的运行安全、防疫安全等做到常安排、常部署、常落实。全面参与文明城市、森林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开展经常性法治教育和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策、落实政策;坚持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在涉及文件、信息系统、参保人员信息、个人资料等制定了专门的制度,多年来没有出现失密泄密问题。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帮助帮扶对象解决基本问题。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年初预算安排与工作任务不匹配,经费缺口较大。专项工作任务重,事务繁杂,临时性新增工作任务较多,项目经费略显不足。
2、部分预算资金下达较迟,为保证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只能以公用经费垫付,导致年末公用经费紧张。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站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预算,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2.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按市财政局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3.加强新政府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预算法》等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4.推进综合治理,全力维护我中心和谐稳定。一是全力以赴抓安全。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干部职工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处理初期问题的能力;加强对我中心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加强隐患排查,落实问题整改。二是综治维稳保平安。持续做好禁毒教育和扫黑除恶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我中心人员平安。三是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怀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树牢大抓落实的工作导向,以“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定有我”的胸襟和担当,全力推动“五新四城”战略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怀化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3年6月20日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0 |
预算配置 |
10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28/37) ×100%=75.68% ,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5.00-13.00)/ 13.00=-61.54% |
5 |
||||
过 程 |
60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0+356.52-0)/ (0+356.52+0) ×100%=100%。 |
5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0/356.52) ×100%=0% |
5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5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5 |
||||
预算管理 |
40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42.07/31.50) ×100%=133.56%。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3.72/5.00) ×100%=74.40%。 |
7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6 |
||||
过 程 |
60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
8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6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产出及效率 |
30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2022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
8 |
履职 效益 |
10 |
经济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10 |
|||
社会效益 |
|
|||||||
12 |
行政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自评得分共计:92分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人) |
编制数 |
2022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37 |
29 |
78.38% |
||||
经费控制情况(万元) |
2021年决算数 |
2022年预算数 |
2022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2.13 |
|
5.00 |
|
3.72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
|
|
|
|
|
其中:公车购置 |
|
|
|
|
|
|
公车运行维护 |
|
|
|
|
|
|
2、出国经费 |
|
|
|
|
|
|
3、公务接待 |
|
2.13 |
|
5.00 |
|
3.72 |
项目支出: |
|
0 |
|
87.00 |
|
152.00 |
1、业务工作经费 |
|
0 |
|
87.00 |
|
152.00 |
2、运行维护经费 |
|
|
|
|
|
|
…… |
|
|
|
|
|
|
3、专项资金(一个专项一行) |
|
|
|
87.00 |
|
152.00 |
大病互助保险管理经费 |
|
|
|
15.00 |
|
15.00 |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
|
|
|
|
|
50.00 |
医保信息系统维护 |
|
|
|
12.00 |
|
12.00 |
医保市级统筹奖补 |
|
|
|
|
|
15.00 |
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参保登记、医保关系转移、医保待遇支付等工作经费 |
|
|
|
48.00 |
|
48.00 |
离休老干部和公务员医疗管理工作经费 |
|
|
|
12.00 |
|
12.00 |
公用经费 |
|
152.94 |
|
31.50 |
|
42.07 |
其中:办公经费 |
|
39.20 |
|
|
|
0.03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
27.14 |
|
|
|
2.28 |
会议费、培训费 |
|
0.62 |
|
|
|
0.00 |
政府采购金额 |
|
0.00 |
|
|
|
0.00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
|
|
|
|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22年完工项目) |
批复规模 (㎡) |
实际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预算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万元) |
投资概算控制率 |
|
|
|
|
|
||
|
|
|
|
|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账审批程序、合同协议审批程序、费用结算程序,明确物资、项目采购要求、流程,特别是对年度内实施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财政相关项目评审、公开公平竞价等规定开展,在所有采购和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财政要求执行,坚持勤俭节约、非必要不采购和廉洁自律纪律要求。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填表人:袁菁 填报日期:2023/6/20 联系电话:2730808 单位负责人签字:罗宇达
附件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市直预算部门名称 |
怀化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
||||||||
年度预 算申请 |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56.52 |
356.52 |
553.29 |
10 |
155.19% |
10 |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356.52 |
其中:基本支出:269.52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项目支出:87.00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一)围绕中心,推动医保领域各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全力推进国家信息平台上线,持续完善DIP实际付费,切实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二)聚焦民生,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推动实际工作,不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三)强化监管,全力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积极开展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全面完成经办管理风险排查,构建完善经办内控监督体系。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省市党代会及“两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保障为导向,以有效防范和化解医保系统性风险为重点,统筹完善医保制度体系、加强基金运行管控、深化医保体系改革、提升经办服务水平、锻造医保过硬队伍。以革命加拼命的精神,阔步新征程、奋力闯创干,努力打造“治理能力提升年”,为加快怀化“三城一区”建设,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
||||||||
绩 效 指 标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50分)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 指标 |
完善医疗保障各项制度。 |
100% |
100% |
15 |
15 |
|
||
保障“两病”门诊用药待遇。 |
100% |
100% |
|||||||
着力推进基金征缴。 |
100% |
100% |
|||||||
质量 指标 |
依据部门预算,严格控制日常开支,确保日常开支在厉行节约指标数内 |
100% |
100% |
15 |
15 |
|
|||
时效 指标 |
完成各项资金支出进度要求。 |
100% |
100% |
10 |
10 |
|
|||
成本 指标 |
合理开支,在保障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确保当年预算开支或有少量结余。 |
100% |
155.19% |
10 |
7 |
全年预算数356.52万元,全年执行数553.29万元,因为9月新进7名职工,3月中央财政补助50万及医保市级统筹奖补资金15万是不计入年初预算。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 益指标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 |
100% |
87.67% |
7 |
7 |
|
||
社会效 益指标 |
医保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
100% |
100% |
8 |
8 |
|
|||
生态效 益指标 |
全市政治生态越来越好、发展氛围越来越浓、生态环境越来越美、群众“三感”越来越强、干群面貌越来越新。 |
100% |
100% |
8 |
8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打造新时代规范高效的经办机构形象 |
100% |
100% |
7 |
7 |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实现服务对象满意度在95%以上。 |
95% |
100%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7 |
|
填表人:袁菁 填报日期:2023/6/20 联系电话:2730808 单位负责人签字:罗宇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