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怀化市医疗保障局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单位名称: 机 关
年 月 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怀化市医疗保障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截至2022年末,共有在职人员19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非参公事业人员7人。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和定价采购科、基金监管科。
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实施办法,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实施办法,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含职工大病互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九)职能转变。市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2年年初预算数76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527.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7.2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224.3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80.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51万元;
2、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540.2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监测专项经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第三方服务,建立本地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监测和评估数据库、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监测评估工作;全市医疗监管专项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加快推进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加快推进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持续提升基金使用效率,加强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等方面;医保市级统筹及平台上线专项管理经费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统筹医疗救助管理、医保扶贫等职能,建立市级统筹结算平台、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配合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建设等方面;DIP支付方式改革专项经费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在国家、省及怀化市专家组的指导下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病种分值付费相适应的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保结算清单等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基础性工作,协调并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加快完善HIS系统的接口改造工作,实现实时采集所需的相关数据等方面;基金监管经费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不断提升基金监管检查能力,提高基金监管问题精准率,完善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检查制度;建设基金监管长效机制等方面等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怀化市医疗保障局基本支出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2022年怀化市医疗保障局共产生基本支出302.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6.97万元,公用经费35.71万元,其中“三公”经费9.59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2年专项资金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367.70万元,年度可用专项资金共计367.70万元;支出共计367.70万元,年末结余0.00万元,综合预算执行率100%。
2、专项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一)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财政拨款收入6.00万元,支出6.0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用于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和管理。
完成情况:根据人才引进的有关政策条款,通过购房补贴、生活补助等方式,有效降低引进的人才在怀生活成本。
(二)抗疫补助资金财政拨款收入3.70万元,支出3.7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实事求是的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的购买工作。
完成情况:及时将补助资金用在防控一线,用好用活补助资金。使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及时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爱,坚守岗位,继续战斗。
(三)医疗保障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经费财政拨款收入105.00万元,支出105.0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信息化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完成情况:一是基金监管全覆盖。制定实施基金监管、全覆盖等方案,启动基金监管信息化建设,聘请第三方对医保基金使用进行大数据分析服务。二是宣传工作卓有成效。信息报送“连天线”,及时总结归纳工作中的巧方法、好经验,多层级报送高质量信息;日常宣传“接地气”,在浏阳日报开设“医保惠民零距离”政策专栏,利用政府门户网及宣传折页对医保业务政策进行宣传。三是强力提升经办服务体系。高层级调度,怀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分别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严格执行28项操作规范,不断提高办理效率,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同岗替代”“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方面统一制度,做到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办理同源同质,实现经办事项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并严格落实线上线下“好差评”,实行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无差别全科受理”,推行服务事项“网上办”,实现所有医保“最多跑一次”。四是全市积极推进“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综合柜员经办模式,实现市域内医保经办窗口业务通办;并加强经办人员礼仪培训,要求其严格落实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用语示例要求,全面规范服务行为。本年窗口从业人员好评率达100%。
(四)DIP支付方式改革专项经费财政拨款收入90.00万元,支出90.0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启动“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支付方式改革
完成情况:全面启动“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支付方式改革,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在国家、省及怀化市专家组的指导下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病种分值付费相适应的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保结算清单等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基础性工作,协调并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加快完善HIS系统的接口改造工作,实现实时采集所需的相关数据。中共怀化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怀化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台账》“2021年12月开始全面启动"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支付方式改革”。根据《怀化市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怀医保发〔2022〕5号,2022年深化DIP支付方式改革开展“试点医院进行扩面、第三方技术力量继续支持、本地目录库论证、引入智能监控、接口改造等工作”。“引入第三方技术力量及聘请长期从事过医疗保障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专家团队负责日常工作”。
(五)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监测专项经费财政拨款收入3.00万元,支出3.0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购买第三方服务,建立本地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监测和评估数据库、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监测评估工作。
完成情况:本年度通过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支持医疗技术进步,合理体现技术劳务价值,促进医疗机构主动规范服务行为,控制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六)医保市级统筹及平台上线专项经费财政拨款收入60.00万元,支出60.0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统筹医疗救助管理、医保扶贫等职能,建立市级统筹结算平台、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配合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建设等。
完成情况:聚焦群众医保需求,全面梳理归纳系统实际应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提交相关需求,积极协助省局推动解决新医保信息平台缺陷问题,实现问题动态清零,确保平台平稳运行。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全市医保信息平台问题处置机制,切实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做好医保信息业务编码贯标和医疗机构接口验收工作,完成医保制度框架外、新系统不予支持的本地政策清理以及历史数据清洗、治理和归集管理,有效提升我市“互联网+医保”服务水平。
(七)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奖补资金财政拨款收入20.00万元,支出20.0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解决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和推动实施市级统筹工作,围绕政策制定开展调研、会议和培训相关工作。
完成情况:一是保障民生基本需求,助力基金扩面征缴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城乡非职工医疗保险公民的基本医疗需求,维护社会公平稳定,保障了民生医疗基本需求。二是优化筹资待遇机制,增强基金可持续性。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补助资金继续发挥在基金筹资、待遇方面的"压舱石”作用,统筹层次进一步提高,统筹质量得到提升,筹资水平进一步提高,待遇水平巩固在较高水准。三是改造业务经办流程,增强便民惠民意识。2022年,我们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便民工作,合理简化经办程序,做好宣传,下沉服务,便捷医保经办手续,打通医保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居民对于医保的便捷程度满意度较高。四是推动医保精细化管理,落实精准扶贫国策。把医保扶贫纳入重要的工作范畴,实现精准扶贫人员全覆盖。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贫弃医问题得到了较大程度的解决。五是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八)全市医疗监管专项经费财政拨款收入30.00万元,支出30.0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一是整合各方资源,集中专门力量,创新工作方式,逐一排查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违约违规违法行为,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二是结合地方实际,针对薄弱环节,确定1-2个专项治理重点,集中力量予以严厉打击。三是建立飞行检查工作机制,逐步完善飞行检查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不定期通过飞行检查督促指导工作。四是针对不同监管对象多发、高发的违规行为特点,聚焦重点,分类打击,对应施策。
完成情况:全面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基金安全。抓紧抓实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和全覆盖清理整治。一是在前期核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部署要求,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再次抽调全市医保、卫健、临床、财务等人员组成专家核查组,对各县市区核查情况进行复核。采取暗访、现场督办、跟踪办理举报投诉等方式,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二是开展交叉互查。在全覆盖检查的基础上开展了全市交叉互查工作,市医保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及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组,从全市医保和卫健系统抽调业务骨干人员,组成检查组和督查组,开展了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交叉互查及督查工作。三是开展慢特病专项检查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调度,认真细致开展全市门诊慢性病违规行为检查工作。四是举报投诉办理情况。全年全市检查“两定”医药机构覆盖率达到100%。
(九)基金监管财政拨款收入50.00万元,支出50.00万元,执行率为100.00%。
年度目标:基金监管罚没收入执收成本。不断提升基金监管检查能力,提高基金监管问题精准率,完善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检查制度;建设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完成情况:加强协作,部门联动。整合资源,强化智能监控。通过医保智能监控平台,对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的结算数据进行整合分析,重点将审核规则判定违规的数据提供给各经办机构,让经办机构查处违规有依据。端口前移,派驻医供体工作室。根据我市实际,建立健全了紧密型医共体的基金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和紧密型医共体基金拨付审批管理办法。定期召开医保基金协商会,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账审批程序、合同协议审批程序、费用结算程序,明确物资、项目采购要求、流程,在所有采购和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相关财政要求执行,坚持勤俭节约、非必要不采购和廉洁自律纪律要求。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决)算管理办法》、《怀化市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制度,实行项目责任制管理。单位主要领导负责项目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的管理。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22年我局制定了详细的内部管理制度,所有资产统一采购、专人管理、定期盘点、集中处置、严格追责,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对报废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新增固定资产建立了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责任到人,从而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健全完善一套体系
一是统一规范基本政策。对标全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全面梳理我市现有医疗保障待遇政策,抓紧清理与清单制度不符的政策措施,制定完善我市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认真落实“杜绝增量、规范存量”要求,推动实现全市医保政策纵向统一、待遇横向均衡。根据省局统一部署要求,牵头开展《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专题调研;及时健全完善我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慢特病门诊等重大待遇保障政策,切实规范意外伤害医疗委托经办服务制度。
二是持续巩固“三重保障”。继续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的主动发现机制、动态监测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精准帮扶机制;按照国家、省里《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要求,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全面落实《怀化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建立大病保险承保公司考核评估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大病保险减负功能;要聚焦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落实《怀化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进一步巩固拓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成效。
二、深入推进两项改革
一是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局和省局《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DIP)改革,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推进路径、时限要求、目标标准。开展全市DIP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年内实现所有三级和二级医院、部分一级及一级以下医院(精神专科医院除外)进行DIP实际结算,进行DIP实际结算的医院数量不低于全市定点医院总数量的40%。
二是推进医药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全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切实做好2019、2020年医药服务价格评估;积极推进医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完善价格调整工作机制和闭环管理模式,对照启动条件和约束标准开展评估和实施价格调整,编制更新怀化市现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更新2021年医药服务价格目录;加强医药服务价格日常监测评估,落实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规范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等级类别管理和床位费价格管理。
三、坚决打好三场战役
一是打好基金监管精准发力持久战。深入开展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回头看”,对去年国家飞检、省级督查、市级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销号和问题清零;以四类机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两个专科(基因检测、血液透析)为重点,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实现日常稽核、自查自纠、抽查复查全覆盖;健全部门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落实好信用管理、线索办理、投诉举报等工作制度,健全市县联合监管执法体系,加大一线监管队伍专业培训力度,提升队伍监管专业能力。
二是打好经办服务提质增效阵地战。围绕提升我市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互联网+医保”服务水平,做好医保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有序衔接;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开展标准化窗口和示范点创建工作,实现“好差评”线上线下多渠道评价点评,完善差评投诉处理制度,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争创全国、全省医保系统经办窗口服务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医保服务窗口效能提升;进一步优化“跨省通办”服务,实现全市各县市区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市本级开通5种门诊慢特病种跨省直接结算。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建设。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服务大厅、定点医药机构、金融机构的延伸服务渠道,强化医保经办服务网络。
三是打好信息系统完善升级攻坚战。聚焦群众医保需求,全面梳理归纳系统实际应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提交相关需求,积极协助省局推动解决新医保信息平台缺陷问题,实现问题动态清零,确保平台平稳运行。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全市医保信息平台问题处置机制,切实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做好医保信息业务编码贯标和医疗机构接口验收工作,完成医保制度框架外、新系统不予支持的本地政策清理以及历史数据清洗、治理和归集管理,有效提升我市“互联网+医保”服务水平;加强医保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夯实网络安全基础防护,确保满足国家网络安全法和相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四、全面落实四项任务
一是落实参保全覆盖工作。加强与税务、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对接,积极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行动,加大宣传,提升服务,分类细化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确保2月底前完成全市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全覆盖目标任务,切实稳住基金基本盘。
二是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扩大药品耗材带量采购范围。分批分类做好国家集采、省集采和省际联盟、市州联盟带量采购药品耗材到期续约工作,确保国家、省、市各批次集采药品和耗材落地执行,有序扩大全市医药、耗材带量采购范围,落实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留用激励机制,规范药品和耗材挂网采购机制。
三是落实基金预决算管理。围绕基金预决算和总额管理,进行科学合理评估测算,理清县市区、部门职责,制定出台全市基金预决算和总额管理制度和具体方案,各县市区及时制定上报本辖区基金预决算方案,定期对全市基金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形成基金运行分析报告。
四是落实医药目录管理。按照全省医保“三大”目录管理要求,贯彻执行医保耗材支付管理、医疗服务项目管理、药品目录和支付标准;充分利用“双通道”药品管理机制,将参保患者用药的渠道拓展到定点零售药店,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用药需求。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耗材的审核、监督和支付管理。
五、扎实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争创“让党中央放心、让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建设,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舆情应急处置机制;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持续正风肃纪,完善纠治“四风”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加大对医保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监督防控,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二是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委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坚决落实本单位和所联系社区(村、组)的人员排查和防疫管控工作,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和服务场所人员安全;全面做好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上解工作。
三是抓好企业帮扶工作。紧扣企业帮扶工作要求,选派精干力量参加帮扶工作组对联系企业开展日常帮扶工作;立足医保职能职责,指导帮助我市医药企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各类药品耗材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医保目录,全面落实我市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指导本地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积极参与集中带量采购项目,促进药品和耗材平台挂网交易。
四是抓好队伍建设工作。加强与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沟通衔接,加大人才引进和机构设置力度;制定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培训、实战练兵等方式,培养一批“提笔能写、开口能说、问策能对、遇事能干”的业务骨干,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医保服务能力水平。
五是抓好宣传和法治工作。加快全市医保系统宣传平台建设,建成市局网站,组建全市医保宣传队伍,积极通过各种媒介宣传医保惠民政策、亮点特色工作和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事例,全面规范案件办理,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基金监管执法工作,确保证据充分、标准统一、程序到位、文书规范,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以及行政应诉等工作,积极开展医疗保障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年初预算安排与工作任务不匹配,经费缺口较大。专项工作任务重,事务繁杂,项目经费略显不足。
2、部分预算资金下达较迟,为保证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只能以公用经费垫付,导致年末公用经费紧张。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站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2.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按市财政局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3.加强新政府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预算法》等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4.推进综合治理,全力维护我局和谐稳定。一是全力以赴抓安全。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干部职工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处理初期问题的能力;加强对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加强隐患排查,落实问题整改。二是综治维稳保平安。持续做好禁毒教育和扫黑除恶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我局人员平安。三是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怀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树牢大抓落实的工作导向,以“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定有我”的胸襟和担当,全力推动“五新四城”战略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0 |
预算配置 |
10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19/19) ×100%=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14.00-14.00)/ 14.00=0% |
5 |
||||
过 程 |
60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0+764.65-0)/ (0+764.65+0) ×100%=100%。 |
5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0/764.65) ×100%=0% |
5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5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5 |
||||
预算管理 |
40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35.71/25.50) ×100%=140.04%(超过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8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9.59/14.00) ×100%=68.50%。 |
7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6 |
||||
过 程 |
60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
8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6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产出及效率 |
30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2022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
8 |
履职 效益 |
10 |
经济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10 |
|||
社会效益 |
|
|||||||
12 |
行政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自评得分共计:100分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人) |
编制数 |
2022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19 |
19 |
100% |
||||
经费控制情况(万元) |
2021年决算数 |
2022年预算数 |
2022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
28.48 |
|
14.00 |
|
9.59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
24.64 |
|
|
|
6.25 |
其中:公车购置 |
|
19.57 |
|
|
|
|
公车运行维护 |
|
5.07 |
|
6.00 |
|
6.25 |
2、出国经费 |
|
|
|
|
|
|
3、公务接待 |
|
3.84 |
|
8.00 |
|
3.34 |
项目支出: |
|
0 |
|
540.26 |
|
367.70 |
1、业务工作经费 |
|
0 |
|
540.26 |
|
367.70 |
2、运行维护经费 |
|
|
|
|
|
|
…… |
|
|
|
|
|
|
3、专项资金(一个专项一行) |
|
|
|
540.26 |
|
367.70 |
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 |
|
|
|
|
|
6.00 |
抗疫补助资金 |
|
|
|
|
|
3.70 |
医疗保障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经费 |
|
|
|
|
|
105.00 |
DIP支付方式改革专项经费 |
|
|
|
90.00 |
|
90.00 |
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监测专项经费 |
|
|
|
3.00 |
|
3.00 |
医保市级统筹及平台上线专项经费 |
|
|
|
60.00 |
|
60.00 |
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奖补资金 |
|
|
|
|
20.00 |
|
全市医疗监管专项经费 |
|
|
|
30.00 |
|
30.00 |
基金监管 |
|
|
|
120.00 |
|
50.00 |
疫苗补助 |
|
|
|
237.26 |
|
|
公用经费 |
|
378.59 |
|
25.50 |
|
35.71 |
其中:办公经费 |
|
58.24 |
|
|
|
0.48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
41.96 |
|
|
|
0.00 |
会议费、培训费 |
|
26.76 |
|
|
|
0.00 |
政府采购金额 |
|
57.01 |
|
|
|
49.66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
|
|
|
|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22年完工项目) |
批复规模 (㎡) |
实际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预算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万元) |
投资概算控制率 |
|
|
|
|
|
||
|
|
|
|
|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账审批程序、合同协议审批程序、费用结算程序,明确物资、项目采购要求、流程,特别是对年度内实施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财政相关项目评审、公开公平竞价等规定开展,在所有采购和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相关财政要求执行,坚持勤俭节约、非必要不采购和廉洁自律纪律要求。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市直预算部门名称 |
怀化市医疗保障局 |
||||||||
年度预 算申请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764.65 |
764.65 |
670.37 |
10 |
87.67% |
10 |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527.39 |
其中:基本支出:224.39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项目支出:540.26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37.27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坚持着力保障民生,夯实医疗保障制度。 (2)坚持强化基金监管,筑牢基金安全防线。 (3)坚持深化医保改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4)坚持服务中心大局,提升医保治理能力。 (5)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树立医保良好形象。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省市党代会及两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保障为导向,以有效防范和化解医保系统性风险为重点,统筹完善医保制度体系、加强基金运行管控、深化医保体系改革、提升经办服务水平、锻造医保过硬队伍。以革命加拼命的精神,阔步新征程、奋力闯创干,努力打造“治理能力提升年”,为加快怀化“三城一区”建设,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
完善医疗保障各项制度。 |
100% |
100% |
15 |
15 |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保障“两病”门诊用药待遇。 |
100% |
100% |
|||||
着力推进基金征缴。 |
100% |
100% |
|||||||
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监管检查全覆盖, |
检查550家定点医疗机构、1000家定点药店。 |
实现对全市596家定点医疗机构、1086家定点药店的监管检查全覆盖。 |
|||||||
质量指标 |
依据部门预算,严格控制日常开支,确保日常开支在厉行节约指标数内 |
100% |
100% |
15 |
15 |
|
|||
时效指标 |
完成各项资金支出进度要求。 |
100% |
10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合理开支,在保障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确保当年预算开支或有少量结余。 |
100% |
10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 益指标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 |
100% |
87.67% |
7 |
4 |
全年预算数764.65万元,全年执行数670.37万元。 |
||
社会效 益指标 |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较上年有所提高,极大地方便了老百姓看病就医,减少群众负担,在医药价格和医药招标采购方面均已按要求落实, |
100% |
100% |
8 |
8 |
|
|||
生态效 益指标 |
全市政治生态越来越好、发展氛围越来越浓、生态环境越来越美、群众“三感”越来越强、干群面貌越来越新。 |
100% |
100% |
8 |
8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逐步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监督全覆盖,医保人才培养合格率90%以上,逐步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DIP 试点,医保工作的可持续性良好。 |
100% |
100% |
7 |
7 |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实现服务对象满意度在95%以上。 |
95% |
100%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7 |
|
||||||
怀化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