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市医疗监管、医保市级统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2021年人员编制数12人,均为行政编制人员,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数12人。我局内设科室为: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和定价采购科、基金监管科。
2、项目的实施依据
该项目主要实施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全民医保是保障人民健康的一项基本制度。继续加大医保改革力度,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深化医保基金监管制度改革,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全市医疗监管、医保市级统筹管理经费主要是用于对全市医保基金进行监管以及推动落实医保市级统筹等多项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2、预期绩效目标
召开医保系统全市工作大会≥2次;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文件和解读;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医保综合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基金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有所提高;完成及时率100%;成本控制率≧5%;减轻就医人员就医压力;有效提供医疗保障,增强人民幸福感;项目实施对人环境、 自然环境所带来积极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工作准备阶段
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由我单位财务部门牵头,2022年4月接到怀化市财政局下发的《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组建由财务部牵头的评价小组,并派专人负责对我单位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为绩效自评工作做了充分准备。
2、组织实施
评价组织实施情况主要包括查看财政资金申报材料、拨付文件及凭证、对专项资金所涉及项目实施进行跟踪、监督、整改的相关资料,项目质量检查、验收评比等资料;收集核对分析项目产出效益的证明材料,并据获取的相关信息与项目实地调研情况进行对比核实,查看项目实施情况,落实各项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
3、评价总结阶段
评价小组整理、汇总相关项目资料,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全面、综合评价,总结项目绩效及存在的问题,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该项目2021年预算申报金额72万元,预算批复金额72万元,2021年度实际下拨专项资金7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21年度该项目资金到位72万元,使用专项资金72万元,专项资金使用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做好专项资金管理,我单位规定了项目申报流程、资金拨付程序等,资金拨付填写报账申请表、专项资金拨付审批表等,并经相关负责领导审核后再拨付资金。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情况。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为了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确定各业务科室科长、专职干部与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和衔接,争取更多资金,切实对项目实行跟踪式服务,从项目的联系洽谈、项目跟进、资金投入等环节实行全程专人负责,确保项目落地。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规范、合理、安全、有效使用专项资金,我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怀化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讲求效益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为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我单位切实对项目实行跟踪式服务,从项目资金的下拨、项目跟进、资金投入等环节设置专门科室负责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坚持着力保障民生,夯实医疗保障制度。一是完善医疗保障各项制度。出台《怀化市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试行)》,按照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要求,进一步梳理、调整、完善我市医疗保障基本政策,建立健全基金预算决算管理、风险储备金管理、基金上解拨付、目标管理考核、逐级转诊、经办服务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实现了基金的统一收支、统一预算、分级管理、统筹使用;对照省里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怀化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市政府办印发了《怀化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有效构建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二是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定出台我市医保扶贫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取消了对脱贫人群的过度保障政策,稳定转换到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为方便易地搬迁人员就医报账,对符合条件的1379家村卫生室开通了医保结算。三是保障“两病”门诊用药待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完善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制度,会同市卫健委出台了《怀化市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简化程序、提升服务、优化管理,推动“两病”用药保障政策全覆盖,2021年,全市享受“两病”用药待遇总计人数达36.55万人,高血压、糖尿病的保障覆盖率分别达到102%和139%。
2、坚持强化基金监管,筑牢基金安全防线。一是着力推进基金征缴。建立了7部门联动的医保基金征缴协调机制,做好了参保登记和特殊人群分类资助参保工作,认真开展系统内部督导和参与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的实地督导,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86.21万人的财政补助和代缴资金4.05亿元及时上解到位。2021年,全市参保人口为474.98万,常住人口参保率达到103.36%,实现了参保全覆盖目标;二是着力抓好基金管理。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了基金拨付和结算,深入开展医保政策法规宣贯。2021年,全市医保基金总收入58.17亿元;基金总支出57.96亿元,累计结余45.25亿元(含个人账户14.68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收入18.30亿元,支出16.69亿元,累计结余24.93亿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39.87亿元,支出41.27亿元,累计结余20.32亿元,确保了基金运行平稳有序。三是着力开展集中整治。去年7月份以来,集中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整治工作,全面起底2019年以来巡察、审计、飞检涉及定点医疗机构问题1148个、组织开展市级交叉督导检查、配合国家飞检组和省督导组进行专项检查,实现了对全市596家定点医疗机构、1086家定点药店的监管检查全覆盖,共办理医疗机构违法案件141起(已办结138起,正在处理3起),全市医保系统先后向公安、卫健、纪检等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共172条,追回医保基金损失及处罚金共8325.42万元,公开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件39起。在2021年基金整治工作中,市医疗保障局受省集中整治办通报表彰2次。
3、坚持深化医保改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一是全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正式启动实施以按单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项目付费、床日付费并行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2018年106个单病种中22个病种支付标准进行了调整,同时对2021年起执行160个单病种细化了考核指标,全面启动DIP 支付方式改革,召开了全市DIP支付方式改革动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积极推动7家三级以上定点医院试点开展病案首页规范和治理。二是全面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联合市卫健委出台了怀化市公立医疗机构和基层卫生机构的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目录,并严格监督公立医疗机构执行落实,全面启动医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做好了价格日常监测。三是全面深化药品和耗材集采改革。全面落实国家、省药品和耗材集采工作任务,积极参与省际联盟和市州联盟采购。截至目前,我市第一批续约、第二、第三批国家集采药品、国家冠脉支架、全市省抗菌药物已完成约定采购量,合同约定采购量完成进度分别为159.76%、144.67%、117.97%、384.42%、165.45%,第四批国家集采药品在持续推进采购中。参与的六市州联盟采购6大类医用耗材75个产品可节约采购资金5873.5万元。全市每年可节约药品耗材费用1.43亿元,减少医保基金支出7150万元。
4、坚持服务中心大局,提升医保治理能力。一是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专班,及时将4.68亿元疫苗费用预算专项资金按规定上解至省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并结算接种费用8213万元。二是积极助力中医药企业和产业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本地上市企业倍增计划的相关要求,组建了企业帮扶专班,对口帮扶我市医药企业正清集团,指导帮助该公司的“风湿与疼痛三联序贯疗法”获批为省特需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并在我省18家中医医院试点;助力该公司主要中成药产品在怀化本地销售,目前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同期比较增长30%。指导我市8家医院共109种自制药剂纳入了省医保医疗机构制剂目录;加强医疗保障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积极制定出台支持提高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发展自主定价中医项目、将符合条件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等具体措施。三是积极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高质量完成了专网建设、市县贯标、接口改造等新医保平台上线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21年10月22日如期实现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在我市上线应用,使群众办事就医更加方便、快捷、高效;加快提升电子凭证激活率和两定机构覆盖面,截至目前,全市激活电子医保凭证人数为151.34万人,激活率达32.62%。四是积极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围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目标,全面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服务事项办理规范、优质、高效运行,努力打造规范型、法制型、为民型、阳光型、廉洁型“五型”经办机构;逐步降低“特门特药”协议零售药店准入门槛,年内共新增7家协议药店,切实方便参保人员享受“特门特药”服务。
5、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树立医保良好形象。一是以党史学习教育推动政治建设。认真抓好“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四个专题学习研讨,全面提高了党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了党员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村卫生室医保联网结算、特门特药定点等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有力有效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二是以“两为两创”推动作风转变。在全市医保系统全面组织实施“两为两创”(为基层真情服务、创建先锋党支部,为群众贴心服务、创建党员先锋示范岗)特色党建品牌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医保政策进基层活动、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增强了服务意识、优化了服务环境、提升了服务效能,2020年营商环境企业评价满意度在市直单位中排名第二;2021年在市人大工作评议中荣获满意单位,满意率排名第一;获评2021年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三是以“清廉医保”建设推动正风肃纪。与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联合下发了“清廉医保”建设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市医保系统清廉医保建设工作动员会,全面进行自查自纠,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深入推进“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落实问题整改;持续开展干部职工经营、入股医药机构等违纪违规行为清查治理,努力在全市医保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评价组根据指标评分表结合项目特点,设定绩效目标,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统计、分析、汇总并经反复论证,我们以“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为一级指标进行了绩效分析,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1、及时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2、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向各相关科室反馈,以绩效评价结果为抓手,向深向实推动市级统筹、医保基金监管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发展。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坚持目标导向,认真开展绩效自评。每年预算执行结束后,根据年度总体工作进展情况,对我单位整体收支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已实现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自评结束后,对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管理经验,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管理意识待加强
通过组织对财政局绩效评价政策文件的不断学习,我单位绩效管理意识已得到了很大提升和进步,但单位各部门的绩效管理意识还有待加强,各项目部门需要进一步将绩效目标和预算相结合,在年初报预算时,设置更加详细、合理、可衡量的绩效目标。
2、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全面
部分支出没有编制在年初预算里,导致实际预算完成率、预算控制率扣分较多或者没有得分。财政对于年初预算只按平均每人1.5万元的标准安排单位公用经费,且实际下拨到单位时还要压减20%再拨付,远远小于实际公用支出的刚性需求。
(三)相关建议
1、以部门职能职责和绩效目标为基础,合理细化设置绩效目标,全面反映部门整体支出效益。对年初绩效目标各项内容填写规范、完整,有利于财政合理配置资源,节约财政资金,缓解供求矛盾,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
2、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完成率。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完善项目责任制,业务科室为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应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项目实施,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加快预算的执行进度,减少存量资金,切实提高预算完成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指标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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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6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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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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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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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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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目标合理性 |
4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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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
4 |
|||||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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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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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项目顸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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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指标明确性 |
4 |
依据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4 |
|||||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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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教或计划数相对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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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是否与预期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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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落实 |
资金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
|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3 |
|||||
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
|||||
到位及时率 |
3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
||
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3 |
|||||
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
|||||
过程 |
业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5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
5 |
|||||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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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执行有效性 |
5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
5 |
|||||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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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审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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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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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程 |
业务管理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5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其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
5 |
|||||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
|||||
财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5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5 |
|||||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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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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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5 |
|||||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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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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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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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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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监控有效性 |
5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
5 |
|||||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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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出 |
项目产出 |
实际完成率 |
5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
|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 |
5 |
|||||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
|
|||||
完成及时率 |
5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 (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 ×100%。 |
|
||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
5 |
|||||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
|
|||||
质量达标率 |
5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
|
||
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 |
5 |
|||||
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
|
|||||
成本节约率 |
5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 /计划成本×100%。 |
|
||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
5 |
|||||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
|
|||||
效果 |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 |
6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績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24 |
社会效益 |
6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生态效益 |
6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可持续影响 |
6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策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资金名称 |
全市医疗监管和医保市级统筹管理经费 |
负责人 及电话 |
唐嘉敏15727400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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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主管部门 |
怀化市人民政府 |
|||||||
地方主管部门 |
怀化市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怀化市医疗保障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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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72 |
7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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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补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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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资金 |
|
|
|
|||||
市级资金 |
72 |
72 |
100% |
|||||
其他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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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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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
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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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 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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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召开医保系统全市工作大会 |
≥2次 |
2次 |
|
|||
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文件和解读 |
实现医保信息公开
|
41次 |
|
|||||
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 |
100% |
100% |
|
|||||
质量指标 |
医保综合监管能力 |
显著提升 |
显著提升 |
|
||||
基金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
|||||
时效指标 |
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率 |
≧5%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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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减轻就医人员 就医压力 |
效果明显 |
效果明显 |
|
|||
绩 效 指 标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供医疗保障,增强人民幸福感 |
效果明显
|
效果明显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实施对人环境、 自然环境所带来积极可持续影响。 |
具有可持续性
|
具有可持续性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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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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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补助、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市直各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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