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本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8.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本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实施办法,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制定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实施办法,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含职工大病互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9、职能转变。市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与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医疗保障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和定价采购科、基金监管科。
怀化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作为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综合部、财务审核部、待遇保障服务部、异地结算和稽核事务部、医药招采事务部、协议管理和价格检测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怀化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76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7.39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我单位收入为759.55万元,同口径对比,收入较上年增加511.93万元,增长206.74%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2022年度人员为17人,较上年度增加5人,基本支出(含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为219.29万元,较上年度175.62万元增长43.67万元。二是因为本年度较上年度增加了两个其他运转类项目,一个特定目标类项目,项目支出本年度540.27万元,较上年度72万元增加了468.2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764.65万元,其中,主要是卫生健康支出。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本年度支出为759.55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511.93万元,增长206.74%,增长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2022年度人员为17人,较上年度增加5人,基本支出(含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为219.29万元,较上年度175.62万元增长43.67万元。二是因为本年度较上年度增加了两个其他运转类项目,一个特定目标类项目,项目支出本年度540.27万元,较上年度72万元增加了468.2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52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0万元,占0%;卫生健康支出527.39万元,占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224.3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76.39万元、津贴补贴36.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52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30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监测专项经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第三方服务,建立本地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监测和评估数据库、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监测评估工作;全市医疗监管专项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加快推进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加快推进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持续提升基金使用效率,加强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等方面;医保市级统筹及平台上线专项管理经费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统筹医疗救助管理、医保扶贫等职能,建立市级统筹结算平台、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配合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建设等方面;DIP支付方式改革专项经费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在国家、省及怀化市专家组的指导下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病种分值付费相适应的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保结算清单等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基础性工作,协调并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加快完善HIS系统的接口改造工作,实现实时采集所需的相关数据等方面;基金监管经费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不断提升基金监管检查能力,提高基金监管问题精准率,完善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检查制度;建设基金监管长效机制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怀化市医疗保障局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怀化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25.5万元(公开表6公用经费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压减公用经费后安排20.4万元(公开表6公用经费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80%),同口径对比,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1.69万元,下降75.15%,主要因为市财政局核定公用经费数额较上年度减少,主要用于工会经费16万元、福利费4.4万元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2年我单位整体支出76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65万元,项目支出30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详见附件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5个,涉及项目支出303万元,其中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监测专项经费支出3万元,全市医疗监管专项经费支出30万元,医保市级统筹及平台上线专项管理经费支出60万元,DIP支付方式改革专项经费支出90万元,基金监管经费支出12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5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9.6万元,具体为:全市医疗保障暨医保基金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内容为总结2021年怀化市医疗保障工作,部署安排2022年任务,预计参会人数90人,预算2.8万元;怀化市医保局市级统筹及待遇保障工作座谈会,内容为市级统筹和待遇保障相关工作,预计参会人数60人,预算1.6万元;怀化市落实DIP改革启动大会,内容为落实DIP改革整体方案、定点医院DIP改革中落实的工作、DIP改革核心要点等内容,预计参会人数80人,预算2.5万元;DIP数据收集管理平台对接会议,内容为历史数据收集、清理,医院HIS系统与DIP信息系统,预计参会人数50人,预算1.5万元;“三医联动”工作座谈会,内容为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工作座谈会,预计参会人数40人,预算1.2万元。
2.2022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12万元,具体为:医保信息平台使用培训,内容为医保信息平台智能监管等子系统操作培训,预计人数45人,预算3万元;基金监管业务培训,内容为《社会保险法》《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问题线索移送、行政执法文件制作、行政处罚案卷评审等内容,预计人数45人,预算2万元;新平台账务处理培训,内容为新平台账务处理实操培训,预计人数80人,预算2万元;DIP监管与考核培训,内容为DIP监管方式方法和相关考核体系,预计人数50人,预算1万元;医疗保障法制培训,内容为医疗保障相关法律制度培训,预计人数30人,预算1万元;医疗救助相关业务培训,内容为医疗救助制度的落实和流程规范培训,预计人数40人,预算2万元;病案首页规范书写培训,内容为医疗机构病案首页与国家医保版(《医疗保障疾病诊断分类及代码(ICD-10医保V1.0版)、《医疗保障手术操作分类与编码(ICD-9-CM3医保V1.0版))的匹配,预计人数50人,预算1万元。
3.2022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情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