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 | 怀化市曝光3起安全生产领域典型违法案例
发布时间:2026-08-11 09:28 信息来源:怀化市应急管理局
近期,怀化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查处了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为强化警示震慑,现公开曝光3起典型案例。
典型违法行为一: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规程
2026年6月4日,中方县应急管理局对某矿业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矿+345m、+305m开采水平巷道敲帮问顶作业不规范,巷道留存落石,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20第6.3.1.12条规定;+345m掘进工作面4人、+305m巷道2人,共计6名井下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自救器,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该情形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相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法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并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2026年6月23日,沅陵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协同公安及五强溪镇人民政府对某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现场核实,发现该零售店向临县某零售店跨县采购了160箱烟花爆竹产品用于销售。该行为涉嫌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应急管理部门已对涉案烟花爆竹产品进行现场扣押,并立案查处。涉及非法运输相关线索已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2026年7月2日,靖州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后,开展现场核查,发现现场作业人员曾某某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焊接作业。该行为符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三条第二项所规定的重大隐患情形,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部门现场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并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之中。对于举报属实的群众,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