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5-02-17 10:42 信息来源:怀化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的通知》(湘应急发〔2022〕12号)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设现代化新怀化提供安全发展环境。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市级部门主要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并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按照分类分级执法规定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全市范围内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和专项执法工作。依法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或其他重要敏感时期,适时开展综合监管检查。
(二)严格落实分类分级执法。市局按规定开展对中央企业在湘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省属企业一级及一级以下分支机构和市属企业的监管执法。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按规定开展辖区内除纳入省、市范畴外的其他单位的安全生产执法。纳入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企业,原则上对应一个层级的计划执法主体,其他执法主体不对其开展监督检查。
(三)抓好市本级执法对象的监督检查。年度内市局重点执法企业27家,其中,非煤矿山企业8家,工贸企业6家,危险化学品企业6家,烟花爆竹企业5家,培训机构2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检查单位不少于45家,其中,非煤矿山企业8家,工贸企业18家,危险化学品企业4家,烟花爆竹企业6家,培训机构2家,安全评价或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3家,救援预案领域4家。专项执法或重点时段执法检查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企业采取随机抽选确定。重点时段(含专项)监督检查不设定企业数量,实行一事一报,明确检查对象、时间、内容,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并建立台账备查。其他遇特殊情况确需增减监督检查对象的,可依程序报批后及时调整(各行业领域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见附件)。
(四)严控监督检查频次。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1〕23号)精神,年度内除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对企业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外,其他对企业实施的监督检查设定检查频次上限,其中,对列入重点监督检查的企业不得超过4次,对列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企业不得超过2次,对未列入监督检查计划的其他企业不超过1次。
检查频次设定之外的监督检查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五)加强重大案件查处。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力推动“打非治违”,依法组织查办辖区内重大案件、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案件、较大事故处罚案件和跨县市区案件,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查处,依法推进“行刑衔接”。加大对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的监督指导力度,对挂牌督办事故调查处理开展现场督导,推动事故调查按时结案和质量提升。
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依法取得有关资质证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及“一会三卡”落实情况;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情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后的保持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中介机构资质保持、现场勘验及报告公开情况;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及实施情况等。
三、案件办理要求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涉企监督检查扫码登记制度,实行逢查必考。坚持依法执法,严格规范立案、调查取证、法制审核、案件审理、告知、决定等法定程序。全面应用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对执法活动实施全过程、全时段监督,有效防范执法违法问题。压实监督检查责任,计划内实施的监督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由市本级负责立案查处,不得向下级应急管理部门移交、交办。其他监督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需要暂扣、吊销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由发证机关决定,不得交由或委托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办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是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举措,局机关各科室务必将思想统一到法律法规规定上来,统一到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着力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成效抓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
(二)严格执法程序。严格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裁量权基准开展执法活动,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应急厅函〔2019〕538号)要求,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以执法促普法。坚持精准执法、精准普法,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和从业人员关键岗位,推行“说理式”执法,将每一次监督检查作为一次普法宣传的过程,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以执法普法提升企业安全本质水平。
(四)强化执法监督。局机关各相关业务科室要监督指导县(市、区)分行业领域编制并实施执法计划,确保省市县执法计划有效对接,避免多头重复执法。要以强有力的执法监督,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政策法规科要对市本级执法案件实行全覆盖法制审核,并定期内部公示;要以线上监督、线下监督和联合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全过程、全链条推动市县应急部门监督检查计划的有质有效落实。监督检查执法人员要主动接受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的执纪监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守住廉洁底线,推动执法与服务有效融合。
附件:1. 2025年度矿山安全监管科监督检查计划
2. 2025年度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科监督检查计划
3. 2025年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科监督检查计划
4. 2025年度宣教科监督检查计划
5. 2025年度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5年度矿山安全监管科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非煤矿山基本情况
全市目前共有非煤矿山117座,其中地下矿山51座、露天66座,尾矿库22座。
二、监督检查对象
(一)重点监督检查。共8家,分别是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鱼儿山金矿、中国黄金集团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沅陵县柳林汊金矿合仁坪工区、中矿(麻阳)矿业有限公司麻阳铜矿、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号尾矿库、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号尾矿库、中国黄金集团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合仁坪尾矿库、湖南轨道芷江庆湾矿业有限公司芷江县庆湾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中方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省中方县王家湾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共8家,第一季度2家、第二季度2家、第三季度2家、第四季度2家。
(三)重点时段(包含专项)监督检查。在春节、国庆、汛期等重点时段,重点突出对尾矿库“头顶库”、采深超 800 米或者单班下井人数超30人的非煤地下矿山,以及2024年度发生事故的矿山等开展监督检查。
三、重点监督检查完成时间
一季度: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鱼儿山金矿、中国黄金集团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沅陵县柳林汊金矿合仁坪工区。
二季度: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号尾矿库、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号尾矿库、中国黄金集团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合仁坪尾矿库。
三季度:中矿(麻阳)矿业有限公司麻阳铜矿、中方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省中方县王家湾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
四季度:湖南轨道芷江庆湾矿业有限公司芷江县庆湾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