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20 10:28 信息来源:怀化市应急管理局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安监局,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怀化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怀化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9日
怀化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推进依法治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的通知》(湘应急发〔2022〕12号)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分类分级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原则要求,确保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监督检查主体,确保重点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覆盖和一般单位“样本全覆盖下的双随机”,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设现代化新怀化提供安全发展环境。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全力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市局主要负责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开展对怀化市辖区范围内中央和省属企业驻怀分支机构、市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2023年度,本单位完成如下任务:一是确定重点检查单位40家,其中非煤矿山7家,危化15家,烟花爆竹9家,工贸7家,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机构2家。二是确定一般检查65家,其中非煤矿山10家,危化17家,烟花爆竹18家,工贸15家,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机构2家,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3家。
三、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重点检查范围。一是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二是近三年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经济损失达到较大事故等级的生产经营单位;三是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四是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五是工矿商贸行业领域涉及新技术或者新业态的生产经营单位;六是试生产或者停产停业1年以上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七是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安全生产源头防范落实情况。三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四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五是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及“一会三卡”落实情况。六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设落实情况。七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后的保持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八是行政许可委托下放后的许可质量情况。九是中介机构依法依规执业情况。十是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十一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四、案件办理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认真落实市局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严格规范立案、调查取证、告知、案件审理、法制审核、处罚决定等办案程序。市局根据需要可将行政处罚案件交由具有管辖权的县级应急部门实施,重大、典型疑难案件可以直接办理,但上级交办的不得再次移交。
五、工作实施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是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举措,市局各科室务必将思想统一到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高标准、高质量、强力度抓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贯彻落实,不断推进依法治安。
(二)指导县市区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市局各相关业务科室在分类分级基础上科学编制年度执法计划,主动指导各县市区所监管行业领域的计划执法,以确保实现有效对接和重点全覆盖。要加强协调对接,避免省、市、县同一月度内对同一家企业重复执法。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下放事项、中介机构执业中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对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行业,推动地方人民政府明确牵头部门,将联合执法纳入编制计划。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将本级印发的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于2023年2月20日前报市局备案。
(三)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活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坚持寓服务于执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应急厅函﹝2019﹞538号)要求,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四)大力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要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推动各部门运用《安全生产法》执法落实落地,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和执法能手评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查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大案要案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舆论氛围。
(五)加强执法监督。市局将执法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市局政策法规科将会同相关科室加强对县市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法制监督,严格依法行政,推进公平公正公开执法。
(六)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机关纪委要加强执纪监督,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作出处理,确保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到位。
附件:1.2023年度危化烟花科监督检查计划
2.2023年度矿山科监督检查法计划
3.2023年度工贸科监督检查计划
4.2023年度宣教科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3年度危化烟花科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基本情况
全市目前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6家,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373家(成品油经营企业330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7家共22处,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企业8家,涉及危险工艺7种。全市已明确化洪江工园区为化工园区。全市共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42家,零售经营点(店)1434个。2022年未发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二、监督检查对象和方式
(一)重点监督检查。由市局危化烟花科执法人员,聘请相关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对辖区内中央和省属企业驻怀分支机构、市属企业的24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单位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除省市执法单位外,各县市区按“全覆盖”原则分级确定本级执法对象。
(二)一般监督检查。共35家。确定市级直管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加油站为抽查对象范围,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抽取。
(三)重点时段执法。在重大节假日、特护期、雨季汛期、烟花爆竹产销旺季等重点时段对各地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进行明查暗访,压实监管责任不留死角盲区,坚持下沉一线高频次检查,坚持严管重罚保持高压态势,加强线上监管提升监管效能,落实安全措施防范事故风险。
三、监督检查范围和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依法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危化烟花科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表(59家)
(一)重点检查单位(24家)
序号 |
县市区 |
重点企业 |
时间 |
1 |
鹤城区 |
怀化市怡辉商贸有限公司西怀加油站 |
第一季度 |
2 |
怀化铁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机务段油库 |
||
3 |
经开区 |
中石化怀化编组站加油站 |
|
4 |
中方县 |
中方县宏旺化工有限公司 |
|
5 |
怀化雄雁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
6 |
洪江市 |
洪江市第一日用杂品公司 |
第二季度 |
7 |
洪江市中围燃料有限公司小江加油站 |
||
8 |
洪江区 |
怀化泰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9 |
高新区 |
怀化大自然化工有限公司 |
|
10 |
湖南红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11 |
通道县 |
通道侗族自治县马龙加油站 |
|
12 |
靖州县 |
中石油靖州飞山加油站 |
|
13 |
靖州县锐兴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 |
||
14 |
会同县 |
中石化会同油库 |
|
15 |
会同县雄辉烟花爆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
16 |
溆浦县 |
溆浦楚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
|
17 |
新晃县 |
新晃白云环保有限公司 |
第三季度 |
18 |
兴民舞水烟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 |
||
19 |
麻阳县 |
麻阳锦晟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
|
20 |
辰溪县 |
辰溪县六塘加油站 |
|
21 |
华伟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
||
22 |
会同县 |
中石化会同油库 |
|
23 |
高新区 |
湖南红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24 |
沅陵县 |
沅陵县辉华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
第四季度 |
25 |
辰东烟花鞭炮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
26 |
芷江县 |
中石油芷江县城北加油站 |
(二)一般检查单位(随机抽查35家)
附件2
2023年度矿山科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基本情况
全市目前有持证非煤矿山企业109家,尾矿库29座;其中地下矿山36家(生产14家,停产停建22家),露天矿山73家(生产15家,停产停建58家),在用尾矿库9座。
二、监督检查对象和方式
(一)重点监督检查。由市局矿山科执法人员,聘请相关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协助,重点对开采深度超800米的地下矿山和部分在用头顶库进行执法。共安排7家企业,共7矿次,其中非煤地下矿山企业3家(2家含尾矿库3座)、非煤露天企业1家。除省市执法单位外,各县市区按“全覆盖”原则分级确定本级执法对象。
(二)一般监督检查。全年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抽查非煤矿山企业10家。
(三)解剖式执法。共 7 矿次。组织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开展解剖式执法,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64项、119条重大隐患(其中:地下矿山32项70条、露天矿山13项19条、尾矿库19项30条),对标对表开展解剖式执法。
(四)重点时段执法。共 7 矿次。由市局矿山科组织,在重大节假日、特护期、雨季汛期等重点时段对各县市区非煤矿山进行明查暗访。第一季度重点抽查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情况;第二季度,重点抽查非煤矿山防汛工作情况;第三、四季度根据工作需要由分管局领导确定。
三、重点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建立考核标准及奖惩措施;是否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地下矿山还要建立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源头防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有关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是否使用列入淘汰落后技术装备目录的工艺、设备。
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是否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排查治理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并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督促企业以防范事故为中心,对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和管控。
4.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教育监督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是否经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以及是否对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抽查企业现场,企业是否存在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现象;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企业是否将外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6.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演练。
7.对企业取得许可后的监督检查。企业是否严格依照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范围、事项从事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按照法定期限、条件办理行政许可延续、变更手续。
8.其他纳入执法方案的内容。
四、矿山科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表(17家)
(一)重点检查单位(7家)
序号 |
县市区 |
重点检查单位 |
时间 |
1 |
沅陵县 |
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沅陵县柳林汊金矿合仁坪工区 |
第一 季度 |
2 |
沅陵县 |
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鱼儿山坑口 |
|
3 |
麻阳县 |
麻阳华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麻阳铜矿 |
|
4 |
沅陵县 |
沅陵县柳林汊矿区合仁坪金矿尾矿库 |
第二 季度 |
5 |
沅陵县 |
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号尾矿库 |
|
6 |
沅陵县 |
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号尾矿库 |
|
7 |
中方县 |
台泥(怀化)水泥有限公司采石场 |
第三季度 |
(二)一般检查单位(随机抽查10家)
附件3
2023年度工贸科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工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
全市较大工贸企业435家。按行业分:冶金21家、有色5家、建材103家、机械68家、轻工148家、纺织7家、烟草1家(不含各县烟草公司)、商贸82家。其中,涉氨制冷企业6家、粉尘涉爆企业4家、涉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43家、构成四级以上重大危险源企业2家。
二、监督检查对象和方式
(一)重点监督检查。市本级确定年度重点检查单位7家,分别是冶金行业1家,有色行业2家,建材行业1家,机械行业1家,轻工行业1家,烟草行业1家。除省市执法单位外,各县市区按“全覆盖”原则分级确定本级执法对象。
(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全年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抽查生产企业15家次。
(三)专项执法。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突出对冶金、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等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执法。二季度前,完成工贸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零回头看”专项执法检查。四季度前,完成水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四)重点时段执法。在春节、国庆、暑期等重点时段,市局组织开展暗访抽查、指导查处和监督执法工作,明查暗访,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防范措施。
三、重点检查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七项法定职责;公开承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的情况;
(二)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培训计划制定及实施情况;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上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主要负责人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四)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情况;
(五)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六)新、改、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落实情况;
(七)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八)对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安全设施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情况;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的情况;
(九)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一)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建立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将外包工程纳入企业整体安全管理,依法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条款,按法律和合同约定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十二)人员密集场所防火防爆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破坏原有防火分隔;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防火设施、器材等情况;
(十三)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四)其他纳入执法方案的内容。
四、工贸科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表(7家)
序号 |
重点检查单位 |
地址 |
行业领域 |
时间 |
1 |
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冶炼厂 |
沅陵县官庄镇 |
有色(金属熔融) |
一季度 |
2 |
湖南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 |
辰溪县火马冲工业园 |
冶金(金属熔融、危险化学品使用) |
一季度 |
3 |
湖南一品东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靖州县高速出口 |
轻工(有限空间) |
二季度 |
4 |
台泥(怀化)水泥有限公司 |
中方县泸阳工业园
|
建材(粉尘涉爆、机械伤害) |
二季度 |
5 |
怀化华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芷江县罗旧工业园 |
机械(人员密集、火灾) |
三季度 |
6 |
湖南千源铝业有限公司 |
怀化高新区 |
有色(机械伤害、金属压延加工) |
三季度 |
7 |
湖南省烟草公司怀化市公司 |
鹤城区 |
烟草(商贸物流) |
三季度 |
附件4
2023年度宣教科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机构 6家,已建成市和省直管县考试机构 1个。全市从事安全生产培训及考试从业人员 30人,其中监考人员18 人。
二、监督检查对象和方式
(一)重点监督检查。市本级确定年度重点检查单位2家,分别是怀化市燕兴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和怀化市百兴职业培训学校。
(二)一般监督检查。全年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抽查2家安全培训机构、3家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三)重点整治(专项执法)。根据应急管理厅、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开展。
(四)重点时段执法。根据应急管理厅、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开展。
三、监督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监督检查范围。一是对本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安全培训机构(重点监督检查)。二是从事跨区域技术服务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抽查)。
(二)监督检查内容
1.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1)资质保持情况,主要是检查机构的资质条件、申报资料和资质管理情况。
(2)机构从业情况,主要检查合同管理、过程控制、质量管理等情况。
(3)现场勘验及告知的情况,主要检查现场勘验记录、告知书等。
(4)信息公开公示情况,主要检查机构网站相关信息和有关档案。
2.安全培训机构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1)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不健全、专(兼)职师资力量不足、固定培训场地及教学设施不满足要求等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基本条件的情况。
(2)未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组织教学培训,擅自改变教学内容、压缩培训学时、模拟真题代替理论培训、实操实训流于形式等情况。
(3)未建立安全生产培训档案、档案不规范甚至档案造假的情况。
(4)与考试机构和考试点勾结,举办“包过班”,参与考生作弊,倒卖安全生产资格(合格)证书,违规收取费用等情况。
3.考试机构和考试点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1)考试管理制度不健全、理论和实操考试场地、设备不达标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情况。
(2)从事与所承担考试任务有关培训活动的情况。
(3)未按要求制定考试计划,未严格按照考试计划组织实施考试的情况。
(4)完全以问答代替实操考试的情况。
(5)未安排监考、考评人员进行理论考试监考和实操考评,考务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纵容或直接参与考生作弊,甚至组织考生作弊的情况。
(6)未进行考试全过程录像,录像资料未建立档案,考试数据采集格式不规范、信息不准确,考试档案造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