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02 11:26 信息来源:怀化市应急管理局
为加强怀化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本部门”)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本部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上级文件的要求,本部门于2024年4月-6月,组织力量对单位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本次绩效自评相关数据为局本级独立数据,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怀化市应急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性质为行政单位,办公地址为鹤城区府前路市民服务中心A栋6楼。管理方式为公务员管理。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科技和信息化科)、人事科、新闻宣传和教育培训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火灾防治管理科、防汛抗旱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调查评估和统计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政治部、机关党委17个内设科室。二级单位包括应急事务中心、执法支队、专业应急救援支队、市地震局。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直属机构经市编委核定的全额编制人数为76个,其中行政编制44个,行政事业编制2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0个。本部门期末实有在职人员66人。
单位主要职能有: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含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怀化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四)牵头推进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八)负责全市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九)指导协调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和省下达及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十三)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非煤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监督指导工作。(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十五)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十六)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十八)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十)职能转变。市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 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部门(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市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其他项目支出(除市级专项资金以外)绩效目标。
1、整体绩效目标: 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实现“一杜绝、一遏制、双下降”目标,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努力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着力控制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不断提高我市应对地震、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能力和灾害防治能力,加强灾害风险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灾害风险治理机制。
2、专项绩效目标:
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经费:实现“一杜绝、一遏制、双下降”目标,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努力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着力控制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通过加大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资金的投入,在年度范围内,确保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能力建设、自然灾害防治等项目执行到位,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
其他应急管理专项经费: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厅的决策部署,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作为主线,把提升风险防控、应急救援等工作,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形势持续稳定,全社会防范应对处置灾害事故防线能力显著提升,为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怀化新篇章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省级防灾减灾项目资金:满足湖南西部区域应急救援指挥部需要,一是建设指挥场所,配套值班备勤、技术支撑、后勤保障等设施。建设与省应急救援中心信息系统一致、互联互通的区域指挥协调信息系统。建设200人的救援(武警、部队、综合和专业救援队驻训)人员所需,配备与执行航空救援、专业救援等相适应的救援装备、器材和战备物资。二是培训演练基地。建设本区域重点灾害应急救援为特色的省级实训演练基地,配套驻训人员、教职员工训练装备及后勤保障设施。同时建设自然再好救援的体验场馆。三是物资储备基地。建设物资储备库房及仓储设施,针对本区域重大灾害特点,储备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抢险关键物资、应急抢险专业化智能化现代化和轻型化的装备、应急通讯器材、专业应急防护用品。配套装备维护、保养、管理和运输等设施设备。 四是配套各类应急救援设施和物资,突出应急救援的能力提升建设目标的实现。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5.28万元,支出合计500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9.97万元,项目支出3905.3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决算数1099.97万元,人员经费979.0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20.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9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支出3.75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支出48.19万元,因公出国支出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2023年度市级专项资金预算分配安排和使用管理情况
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经费。全年预算分配192.32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92.32万元,已使用192.32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重点行业整治等方面。
其他应急管理专项经费。全年预算分配572.75万元,已使用572.7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以外的防汛、森林防火、应急救援、信息化平台运行、综合执法、防灾减灾、示范创建工作的推进。
上级防灾减灾专项资金。全年预算分配3012.42万元,已使用3012.42万元。主要用于“湖南区域救援怀化中心”和“怀化医疗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提高“大湘西”应急调度、应急救援能力,形成辐射范围内的大应急救援体系和快速响应机制。补充湖南区域救援怀化中心特种车辆和设备;地质、旱灾等调查、救援、物资储备等工作支出。
非税返还资金。全年预算分配127.82万元,已使用127.82万元。主要用于返还“特种作业考试”承办机构,2022年考试费分成,以及弥补工作经费不足。
2、2023年度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项目名称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财政拨款收入 |
财政拨款支出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 |
安全生产监管 |
- |
192.32 |
192.32 |
- |
其他应急管理专项 |
- |
572.75 |
572.75 |
- |
防灾减灾专项(省级资金) |
- |
3012.42 |
3012.42 |
- |
非税返还资金 |
- |
127.82 |
127.82 |
- |
合 计: |
- |
3905.31 |
3905.31 |
- |
3、项目管理情况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本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对项目管理职责、申报与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与验收等进行了规定,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定责任单位、建设对象、建设计划,制定工作方案、项目实施细则、考核办法等。2023年本单位项目支出,基本能够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等进行。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三坚决两确保”年度目标,聚焦发力、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取得了较好成效。实现了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非生产经营性事故,确保了全市总体安全稳定,安全生产考核荣获全省第三名。据统计,2023年全市累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3起、死亡75人,同比分别上升19.67%,17.18%,比去年同期多发生事故起12起,多死亡11人。其中12月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上升20%,40%。剔除道路运输行业后,其他行业共发生事故 22 起、死亡22人,同比分别持平、下降8.33%。
有效应对了10轮强降雨(其中致灾性降雨10轮)和1轮持续旱情、1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以及春节、清明、秋冬季等火灾高风险期的考验,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总体稳定。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一岗双责”。全年先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专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6次,召开5次市安委会全会和17次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安排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组织市县乡村四级党员干部6000余人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对县乡党政主要领导开展专题培训,研究讨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包片包线负责制,在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带头深入县市区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400余人次。
二是创新制度机制,加强隐患整改。创新建立《怀化市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八项机制》,总结提炼企业派驻、双重预防、隐患上墙、专家服务、立体督导、举报奖励、挂牌督办、警示约谈“八个机制”,进一步促进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建立季度巡查考核制度,对各县市区、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季度一巡查、一考核、一通报、一曝光。今年以来,先后4次开展巡查,集中曝光事故隐患1200余处,倒逼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重大隐患整治2023行动推动全市整改重大隐患9745处,一般隐患7.1万处。
三是聚焦重点行业,严格监管执法。紧盯春节、全国全省两会,两会,两会、“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组织15个专业委员会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开展“四不两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建立行业主管部门派驻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员制度,对全市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实施全覆盖派驻,各派驻员每月开展3次以上驻点督导,履行安全生产监督员、宣传员、信息员职责。聚焦“九大领域”,强化“打非治违”,切实加密联合巡查执法频次,加大“行刑衔接”办案力度。2023 年开展联合执法 5323 次,发现非法违法行为 2.3 万起,责令停业整顿 555 家,媒体公开曝光 520起重大典型案例,形成执法震慑。
四是加强统筹兼顾,健全完善“大应急”体系。出台《怀化市森林防火十五条措施》,依托通信铁塔监控和电力系统摄像头资源,对全市森林火灾重点区域实施全天候监测,发现并处置火情火警409处。组织市县干部力量下沉乡村基层抗灾减灾,科学应对8轮强降雨天气过程和极端干旱灾害,转移涉险群众1.9万余人,最大限度减少了灾害损失;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救灾资金,全力推进灾后重建。推进省区域救援怀化中心建设,圆满完成国家森防救援大兴安岭地区支队170余名指战员跨区域驻防保障任务。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稳妥有序。
五是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应急能力。坚持固底板、补短板、锻长板,着力提升应急能力水平,加快推动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市、县、乡、村四位一体的应急救援体系,全市共有2979支应急救援队伍,合计10.8万人。通过应急预案扎实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应急部门组织全市行政村、自然院落开展4915场次防汛转移避险演练。持续推动安全宣传“五进”,依托“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曝光安全违法案例等活动,不断普及安全意识和应急知识。
七、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单位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根据相关资料、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进行评分,形成自评结论。2023年财政资金紧张,第四季度预算内资金及部分上级资金未拨付、未结算,导致“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较大,扣分较多,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81.5分。本单位 2023年度严格执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政策制度落实到位,绩效目标圆满完成。
八、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仍然突出。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高速公路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农村道路弯多、坡陡、临水临崖;古镇古城古村落、农村大层场多,特别是城镇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生产经营场所与住宅部分防火分隔不到位问题十分突出;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规模小、集中度低、装置水平差,点多面广,危险源数量多;八大行业企业有限空间辨识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深入,现场作业管理不规范。
(二)自然灾害防控依然严峻。全市共有水库1288座、地质灾害隐患点2304处、山洪灾害易发区4943处、切坡临坡建房7万余户、尾矿库29座、大小山塘5万余口,隐患区域点多面广;部分县城市、农村河道防洪工程抗灾基础总体较为薄弱。林区公路、应急道路、防火通道的路网密度只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1/3;林火阻隔网密度只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1/2。森林火灾预警监测水平不高,没有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森林扑火物资机具储备严重缺乏,森林防灭火形势依然严峻。
(三)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欠到位。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流于形式,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低下,“三违”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县市和部门 “打非治违”力度不大,安全监管执法不严不实,执法不敢硬碰硬,重检查轻处罚,执法措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非法违法行为仍然存在。
九、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联合组织宣传部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各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深入推进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系统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指导实践,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进一步狠抓安全生产监管。综合运用约谈通报、警示曝光、建议提醒、巡查考核、挂牌督办等方式,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继续开展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为载体的安全生产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继续抓好重大风险隐患挂牌督办,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三)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防控。定期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工作综合督查和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森林防灭火等专项督查,推动自然灾害综合防治责任落实。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研判。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规范灾情管理和应急救助。做好1288座水库、4943处山洪易发区、230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7万余处切坡建房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和抢险救援准备工作。积极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点工程建设。
(四)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巩固市、县市区应急救援常备队伍,继续加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鼓励发展加强多种形式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推动建立市、县、乡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和防汛物资代储机制,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加强森林防灭火物资设备储备。
(五)突出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加强乡镇应急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县市区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应急指挥系统、视频调度系统建设。
(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宣传。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活动,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
十、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本单位将在怀化市应急局官网上进行公开。
附件:1.市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市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市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