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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选聘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3 20:03 信息来源:怀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因上一轮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已到期,现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常年法律顾问为本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

2.依法设立,组织机构健全;

3.具有较好的执业规模专职律师人数不少于5人;

4.遵纪守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获得过省级或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选聘执业律师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服务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共党员,具有5年以上党政机关法律服务经验,熟悉卫健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业务;

二、选聘方式

以政府采购方式进行竞争性谈或以询价方式进行,质优价廉者优先聘用。

三、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

(一)根据本单位的要求和委托,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本单位的要求和委托,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措施、行政行为、合同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本单位在重大决策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必要时根据本单位要求参与谈判、起草或者审查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四)协助处理重大涉法案件和重大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者法律意见书;

(五)协助本单位进行有关法律知识辅导或培训;

(六)参与处理涉及本单位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及其他重大纠纷;

(七)向本单位及时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就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九)承办本单位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

具体事项以签订的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四、服务期限及服务费用

(一)服务期限

怀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选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具体日期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二)服务费用

以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方式产生的最低价。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请于29日前到怀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制与行政审批服务科报名,同时携带身份证、律师执业证照复印件及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也可通过邮箱hhwjfgspk163.com等方式报名提交材料。联系电话0745-2231176

(二)评审:怀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应聘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综合考察各选聘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报价情况、律师履历等因素,择优予以确定。

(三)结果公示:在怀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拟聘律师事务所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法律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