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04 14:39 信息来源:怀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家中医药局《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96号)《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中医药函〔2023〕42号)等文件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部分二级中医医院周期性评审工作。拟同意洪江区中医医院、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通道侗族自治县民族中医医院等3家二级中医医院通过本周期评审,评审结论为甲等。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11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医院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怀化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科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时间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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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卫生健康委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