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25 16:10 信息来源:怀化市卫健委
关于提升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服务能力的建议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是落实新形势下中共中央的“预防为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的重要保证。从新中国成立后应对传染病、地方病到上世纪末的慢性病防控,我国疾控机构为改善人民群众健康状况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2003年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生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加大了对疾控的投入,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得到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迅速提升,疾控工作经费保障显著改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进一步健全,疾病防控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市疾控机构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疾控机构职能定位、管理不清。各级疾控机构定位分工不清,市县的机构能级和工作重点缺少清晰划分,国家疾控机构职责任务与地方各级机构职责脱节,工作任务能级分工“上下一般粗”,地方疾控机构除了逐级向国家级机构按法律法规填表报送数据外,无任何法律责任和行政管理责任归属,市级疾控机构对下级机构仅有技术指导责任,也无任何法律责任和行政管理责任,协同水平不高,处理疫情时难以形成有效合力。
二、信息化建设明显滞后于疾病防控需求。信息来源单一,规范化和标准化不足,数据不能共享。目前全市在用的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均是单病种、条块化设计,信息来源多为医疗机构报告的个案信息和基层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控中心与公安等部门的实时数据共享渠道尚未正式打通,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也未能对接,无法实现数据共享,严重影响疾病防控效率。缺乏公共卫生数据处理平台,无法快速准确研判疫情风险。
三、实验室检测能力薄弱。近年来,各级财政对疾控机构的投入相对偏低,工作经费来源主要中央转移支付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购置及维修设备经费不足,造成仪器设备使用周期过长、性能老化、高端设备短缺。全市A类仪器设备配置率68.3%,B类仪器设备配置率52.8%,实际开展的A类检验项目数占应开展A类检验项目总数的64.7%,参照《卫生部部办公厅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卫办疾控发[2004]108号)的要求未达到标准。特别是传染病疫情病原监测的设备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疾病防控业务的发展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四、人员编制、专业人员短缺。全市疾控机构共有编制数721人,市本级160个,县级561个,实际在岗人员656人,对照《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2号)文件规定的疾控机构人数标准(常驻人口万分之1.75),全市编制缺口154人、实际在岗人数缺口219人,公卫专业94人,占14.3%;检验专业113人,占17.2%;存在专业人员不足,编制总量不足与空编较多的矛盾。在应对新冠疫情中,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基层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能力严重不足。
五、激励机制不足,人员待遇低。一是疾控机构人员薪酬待遇偏低,市本级人均年收入约7万元,县区约5-6万元,远低于当地同级医疗机构,收入差距可达2~3倍。二是职称晋升方面,由于职数的限制,许多已经具备资格的人员无法聘任。待遇偏低、职业前景吸引力不足,严重影响疾控机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甚至对工作质量造成影响。
为提升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服务能力、有效防范重大疫情风险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明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功能定位。明确市、县疾控机构各自的功能定位,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相应增加卫生监督执法职能,捋顺市、县疾控机构职能对应关系,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将内部机构按照功能优先原则进行配置,成立传染病防治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一系列功能突出、优势资源集中的内部单元,充分发挥专业作用,避免资源浪费,工作重复。
二、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尤其是要加快建立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等疾病预防控制软件的研发,建立疾控大数据平台,打通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以及公安等相关单位的数据连接,实施数据共享,为重大传染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
三、加大实验室建设投入,大力提升疾病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一是增加财政投入。要充分认识到卫生检验工作的重要性,将重点放在实验室检验能力建设上,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工作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二是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购置与维修经费要列入年度的专项预算。实验室检测水平的高低,往往与其仪器设备的配置等级成正相关,因此要保证有足额的资金及时添置先进的仪器设备。三是建立长效投入机制。政府应逐年加大实验室经常性经费投入比例,建立稳定、适宜、可持续的疾控机构实验室经费保障机制,不搞一次性投入的短期行为,满足实验室开展日常业务工作和及时处置重大传染病的需要。
四、增加编制数额,引进人才,不断充实专业队伍建设。根据实际服务人口变化等情况及时增加编制数额。将疾控中心的人才引进工作纳入政府的人才工程项目,引进的人才能够享受政府相关政策。疾控中心的专技人员实行“准入制”,由疾控中心根据岗位要求设定人才准入标准。实行全员聘任制,在核定的编制之内,根据工作需要允许疾控中心自主聘任专业技术人。
五、增加绩效工资,职称晋升职数,调动人员积极性。一是政府在现有工资的基础上,增加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二是创新疾控机构运行保障、激励补偿等机制,例如,探索对疾控机构实施一类单位保障、二类单位绩效管理的模式,允许承接社会委托的技术服务收费项目等补充绩效工资。三是人事部门放宽职称晋升职数。从而调动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激励人才,留住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