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04 09:43 信息来源:怀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对溆浦康宁精神病医院和怀化鹤城安康精神病医院等级评审结论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原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卫医管发〔2011〕75号)等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医院等级评审专家组对溆浦康宁精神病医院和怀化鹤城安康精神病医院等级进行评审。经审核专家提交的评审意见,拟确认溆浦康宁精神病医院和怀化鹤城安康精神病医院为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月5-12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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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2月4日